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血呢!

    黑暗许久没有过去,而舞会上的活人在一个个消失。

    他们在享受极乐的同时,也在迈向生命的归宿。

    这难道不是上苍的恩赐,诸神的慈悲么?

    别了,我尊贵的、完美的、令人垂涎的骷髅女士。

    别了,我那卑微而下贱的兄弟与同类们。“

    ————————

    请允许我们向读者细细描绘一番这位吟游诗人的样貌吧,因为如果诸位读者尚未留意,这位吟游诗人,恐怕就是今后将要陪伴我们,直至故事结尾的主人公。

    他还是个孩子,大概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戴着一顶蓝色的三角帽,帽子遮住了他乱糟糟的金色头发。他眼神坦荡而清澈,容貌俊朗,肤色白皙,时不时露出调皮的笑容。尽管他还是个幼小的孩子,可却由于长期浪迹街头,因而流露出与他年龄不符的沧桑和成熟。

    他穿着一身棉绒的绿色长袍,长袍外又罩着一层灰绿色的半袖衫,腰上系着一根黑色的皮带,皮带上挂着几个兜套,上面拴着瓶瓶罐罐,全都是装着药水的小瓶子。

    他围着当时诗人常见的短裙,细麻布制成的长裤,牛皮制成的皮靴,皮靴底部满是泥浆,看样子他也曾在昨晚大雨的时候出外晃荡,说不定还出城外兜了一圈。

    他这身打扮有些讲究,却也有些不伦不类。但我们如果考虑到他赖以为生的职业,恐怕就会理解他穿着这身服饰的苦心了——他需要得体的外表,以此吸引顾客赏脸,给他打赏金币时会加倍勤快。如果遇上某位风流的富家小姐,说不定还能够得到青睐,被她们邀请入闺房之中,窥见一些令人脸红心跳的秘密,发生一段让人羡煞的艳遇。

    但必须指出的是,他既然以卖唱为生,又必须在这儿朝不保夕的世道上生存,自然不能在服饰上大手大脚,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正如街上百姓常说的那样:”樵夫的儿子,就要穿成樵夫的模样。“

    我们目前还无从得知这位少年诗人的身世,但他既然身为吟游诗人,那这身中规中矩的衣着,对他而言,自然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

    他唱完了歌,静静等了一段时间,期待着酒馆的顾客老爷们拍手叫好,赏些钱币,以便让他有继续歌唱的动力。我们知道:鸟兽为食而相残,人却趋利而避祸。这位少年在此谋生,若是得不到旁人赏识,虽不至于灰溜溜的跑出酒馆,可心里还是有些落寞的。

    平心而论,他的嗓子不错,琴也拨弄的传神,可由于歌词不太吉利,晦涩难懂,在这市井小民出没的酒馆里,可想而知,自然找不到知音。他等了好久,东瞧瞧西望望,压根儿就没人理睬他。

    他自嘲的笑了笑,却也毫不气馁,于是轻轻拨弄琴弦,曲调一变,唱起一首欢闹的淫词小调来。此时酒馆里可一下子热闹起来,各个酒鬼听了歌词蠢蠢欲动,眼睛放光,脑袋发昏,下身充血,趁着女侍者走过身旁的时候,借机动手动脚,女侍者尖叫起来,羞红了脸往一旁跑开。

    酒馆的两位保镖可不干了,两人并肩走上前去,架住那些举止荒唐的主顾,运足力气就要把他们撵到大街上。酒鬼们见保镖们霸道,嘴里不干不净,手里也推推搡搡,这几下过招,立即就引发了一场群殴。

    只听乒乒乓乓的声音四处作响,酒桌被掀翻在地,酒杯饭碗到处摔落,周围一片狼藉。其余酒馆的客人们非但不落荒而逃,反而在一旁雀跃鼓掌,大声叫好。老板在木头酒柜后面骂骂咧咧,火冒三丈,可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两位保镖毕竟是吃这行饭的,过不多时,他们终于制住局面,把那些寻隙滋事的混球揍得鼻青脸肿。两人把一位臃肿肥胖的酒鬼勉力举起,使劲儿往酒馆外抛去。

    可碰巧就在这时候,酒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