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以下正文——
“之前工作比较忙,还没来得及祝贺你回来呢。”江澈容目光看着前方,余光瞥着身旁的金真儿,眼里带着几分笑意。
“公司要上市,忙碌是好事啊。”金真儿笑了笑,表示自己不在意。
“忙哦,还好刚刚联系你了,不然我还不知道你也在这附近”
在金真儿去英国的那半年里,她和江澈容之间的交往变得多起来,聊得多才发现互相挺谈得来的,一来二去的也熟悉了不少。
“到那就行了。”金真儿指了指路旁的一颗树。
“那伞你拿着吧,小心别淋感冒了。”江澈容没强求送到门口,停下车把后座的伞递给她。
“嗯,谢谢前辈。”金真儿没拒绝,外面的雨虽然小了,但是并没有停。取下安全带,她正准备下车的时候,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对了,前辈,之前你给我的游记还在我那里。”
“什么时候还都可以,不着急。你快回家吧,时间不早了,夜路小心。”
“嗯。”
金真儿看着江澈容的车缓缓开走后,才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
这是一条不算冷清的街道,虽然天空下着小雨,但是路上的行人依旧不少,前面不远是她新搬的家。
在路过一家店的时候,金真儿慢慢地停下了脚步,她举着伞安静地看了一会,没有留下任何话语,又安安静静地离开了。
那玻璃窗上贴着一张海报,他手里握着那颗代表着心的“苹果”,——heartbreak
在英国的半年里,金真儿过着前所未有的平静生活,真正意义上的去享受生活。这段时间里,她去了许多的地方,记录下许多美好的东西,但是最让她记忆深刻的,就是课余闲暇时路过那宁静的小镇,小镇上那个名叫缇娜的小姑娘,给了她一朵盛开的雏菊花,以及一个甜美的笑容。
一下子融化了她躁动的心。
新的生活,是时候开始了。
全志龙承认自己没出息,嘴上说着不关注,但是心里总是忍不住留意她的一切。过去,他永远也不知道,他能多么喜欢一个人,直到一天他看见她一步一步地走向另外一个人。他这才算知道了,嫉妒是一件多么恶心的事情。
其实他身处于娱乐圈,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论漂亮,比金真儿还漂亮的并不少,谈气质,也不比金真儿来得差。但是不管怎么样,他看着就是不对劲,也不是没人给他介绍女人,但是每每他都是以所谓的“恋爱禁令”糊弄过去,他不是觉得这个头发不够长,就是那个皮肤不够白,说白了他就想找个金真儿,只是找着找着他就放弃了。全志龙不能让自己成为金真儿,也不能把别人当做金真儿。
他的理想型,一定是短发,然后像猫一样的女孩,有个性一点,最好强势一点,偶尔的撒娇也不介意了。
这是公司给他的台词,只需要这样照着念就行。
全志龙仔细对比了一下,这似乎和她完全反了过来。金真儿总是长发,常常脸上带着微笑,待人是她一贯的礼貌,既不会感到亲近,也不会觉得被怠慢,她不像猫,也不爱撒娇,她但不强势。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从此之后他的理想型都不像她,她是唯一的一个。
“好久不见”和“不如不见”,这不是一个二选一的话题。
全志龙每次创作的时候,都难免想起她的模样来,虽然记忆里的她已经没有那么的清晰了。从动笔前的怀念,到结尾的遗憾,不得不承认,他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最想守护的人,而且他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就是不去打扰她。
如果,他说如果,某天他最终成为了那个可以保护她的人,或许他们之间还能有个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