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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3【小兔子乖乖,把门打开】

    程惯是什么人?

    但凡能够写出让人喜欢的小说的人,他一定具有一颗强大的yy之心,即使换了身体,即使还是什么都没明白,但也毫不妨碍他对神器之类的向往之心,所以,在疑似小弟的提醒下,立刻高冷的点了点头:“去。”回答的不要太快,简直连思考的时间都不用!

    所以此时此刻他该庆幸原主是个修炼狂,要是换做是不爱凑热闹的,此举必然会引起怀疑啊。

    “是,属下这就去准备。”镜堂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便准备告退。

    眼看着唯一能够得到身体主人信息的移动资料库就要离开,情急之下,程惯一把拉住对方的手臂,得到对方疑惑和惊恐的眼神一枚。

    “主人?”

    程惯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对方脸上的表情,然后开始疯狂祈祷眼前的帅哥是个天然呆,一套话什么都能说出来的那种。

    “你。”程惯思索着说辞。

    “主人,还有何吩咐?”镜堂面无表情,看着这个和平时有些不同的主人,并不喜欢人碰触的主人,竟会拉住他的手,莫不是这次闭关,出了什么事?

    “无事,你且退下吧。”

    “是。”镜堂应了声,然后迅速离开。

    徒留程惯对着空气开始叹气。

    从方才那些妹纸和刚才那个疑似小弟对他的态度来看,原主本身和他料想的差不多,是个冷酷炫的货,不过,一般情况下,什么样的性格的人,便会穿什么色系的衣服,至少在他的小说中,哪个冷酷的b一ss不是一身白衣或是一身黑衣?这么特立独行一身张扬红衣的,怕也只有萧樊那货的书中才会出现了,那货的书中,在他看来,从主角到反派,从后宫到小弟,每个都是神经病!一窝端起来简直就是个疯人院。

    等等!白清山脉c玉清门,一身红衣的b一ss!卧槽这几个词联合起来为什么会给他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不是他穿越前,跳着看了几章的萧樊的《王座》吗?

    尼玛,这是读者的诅咒应验了?要不要这么给力?萧樊本身是个神经病,他的读者是神棍吧!看,都是神字带头的,一看就是一家!

    随后他就发现,一定接受了穿越这种设定,接下来的事情似乎更容易接受了一点,比如说,他或许可能就是《王座》中某个反派b一ss,镜c无c渊!那个标志性红衣妄想毁灭世界的超级中二癌患者。

    跳着看小说的害处便是,你明明知道对方是谁,但却不知道过程和结局,尤其是是程惯这种半路出家的,或许可能记住主角的名字,也或许还能记住几个b一ss的名字,但绝对记不住剧情的走向。

    这个镜无渊,是混沌门的叛徒,从小天赋出众,不到二十便已经进入心动期,由于急于求成,盗取混沌门至尊功法——混沌决,被混沌门门主除名,随后便下落不明,再出现时,已经是镜门门主,和混沌门平起平坐了。

    程惯对于原主的信息,只有了解到这些,这还是他翻到后面看到的结果,这个镜无渊,然后,这本书的主角,叫什么名字来着?管道?管家?还是管事?

    作为一个连主角名字都记不住的人,能够获得以上信息,这还得归功于下面评论的大呼此反派大萌的留言,为何萌?且不管镜无渊做过什么,这年头,外貌协会的人比比皆是,只要你长得好,那就是变态都是萌点!

    不过,最后这位b一ss的结局是什么,程惯即使不知道,也能够猜到,无非是被炮灰了呗,要不然难不成还和主角化敌为友了不成?

    无数的小说和电视告诉我们,反派,是用来给主角进阶的神助攻。

    当然,这是原主的结局,既然被他占了这个身体,他就绝对不能让自己陷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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