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在骨。
江语嫣的脚很小,也很好看,很匀称。
因为爱美的女人喜欢穿高跟鞋,而高跟鞋穿久了,脚会变形的缘故,在现代社会中,已很少可以看见这么漂亮的脚。
看着江语嫣的脚,李小天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了潘金莲,浮现出了潘金莲的脚,那双夏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几双脚之一——潘金莲的名字,据说就是取自“三寸金莲”。
靠,我这是什么念头,潘金莲能和我这神仙妹妹比么?开什么玩笑。
抛去胡乱的遐思,李小天已脱下了江语嫣的高跟鞋。
在李小天碰到江语嫣脚的时候,李小天可以感觉到江语嫣肌肤的颤栗。
在我之前,不会没有人碰过她的脚吧?
低下头,尽量不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李小天的手已在江语嫣的的脚踝上轻轻揉动。
江语嫣的脚崴得不算严重,两分钟之后,李小天抬起头,眼中没有一丝绮念,道:“你现在还感觉疼吗?”
江语嫣摇了摇头。
在李小天的揉动下,江语嫣的脚居然真的不疼了,一点也不疼了。
江语嫣以前也崴过脚的,但从来没有好过这么快。江语嫣的脚非但已不疼,就连脚踝上的红肿都已消失不见。
李小天已拿起鞋子,替江语嫣穿好了鞋子。
就在这时,江语嫣感觉到一点亮光闪过。
抬起头,江语嫣看见了一个外国人,一个正拿着照相机的白头发的外国人。
江语嫣面色微微一变。
“真的很不好意思”,外国人歉意地笑了笑,用极为生硬的中文说道:“我是一名摄影师,一时情动,希望你们可以原谅。”
“没事,我们夏国人都是很大方的”,江语嫣还没有说话,李小天已咧嘴笑道,真诚得就像是一只猪。
“你对你女朋友真好”,似乎害怕词不达意,外国人又专门竖起了大拇指。
江语嫣面色一红。
“她……她不是我女朋友”,李小天连忙说道:“我可没这么好的福分。”
虽然心中一百万个开心和愿意,但李小天可不想给江语嫣留下坏印象。
虽然很接地气,但李小天可以看得出来,江语嫣是一个心气很高的女孩子,如果没有那种心气,又怎能谱写和歌唱出那么好的“无题”。
想要得到江语嫣的认可,必须要潜移默化的、一步步地进行的。
外国人愣了一下,竟竖起了两根大拇指。
江语嫣的脸很红,红及耳根,李小天真想上去咬一口。
脸红中,江语嫣忽然开口道:“我能不能看看照片?”
“当然可以”,外国人将照相机递给了江语嫣。
照片很美,拍摄得角度也很好,灯光虽然黯淡,却显出一种异常的贴切和神韵。
江语嫣的美自不必说,就连李小天自己也是第一次发现,他居然可以这么上镜,没靠脸吃饭真是屈才了。
“这张照片,我可不可以发在我们杂志上?”外国人笑得很真诚。
江语嫣还没张口,李小天已抢先问道:“什么杂志?”
李小天还真怕是一些情.色杂志,他没关系,江语嫣可不能吃那种亏。
外国人指的不是什么情.色杂志,而是一家正规的时政新闻类杂志。
“好啦,你们继续,我会把这些照片洗出来,寄给你们一份的”,外国人告别了他电灯泡的生涯。
江语嫣站了起来。
“洋鬼子可真有意思”,李小天咧嘴笑道,尽量不让气氛尴尬。
“你更有意思”,江语嫣轻笑了一声。
“我怎么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