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花露水一相逢。
他是房遗直,是银青光禄大夫,不折不扣的文官,也是许多长安女子心目中的完美情人。
她是叶隐,是现代一家名叫‘前世今生’茶馆的拥有者,也是为了任务和目的接近了房家。
被抢劫之后,她被拂菻国的善眩人收留,接着,被高阳公主买做送给相公房遗爱的一房侍妾,却被房遗爱拱手让给哥哥房遗直,也许,这也有一种微妙的缘分吧。
上天安排他们相遇,却又安排了别离
也许在缘分来临时,两人还互不察觉,缘分走了,不打一声招呼。
该走的还是要走,时间不可能为了一个人而永远停留,凄美的爱情永远都只是半路的风景,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很长
宁静的月光下,一位身穿蓝色衣袍的公子独自坐在落花乱舞的杏花树下,带着几分风流成性的气质,清华与魅惑合二为一,互相牵制。
妖魅的眼眸忽然地垂下来,乌黑的睫毛仿佛凝结了月光般泛着一层的淡淡的光,薄薄的嘴唇轻启,构成一条轮廓分明的弧线。
“不要小看这些蚂蚁哦,它们也有自己的王国,有自己的王后,有工蚁和兵蚁,每个蚂蚁的分工都不同”叶隐对遗则说过的话忽然闪进了自己的脑海,他眸中的冷漠忽然融化在无尽的温柔里面
自从她走了之后,自己的生活里好像处处都有她
难道自己,已经真的离不开她了吗?
傍晚的时候,总会一个人静静的站在窗边,回想着过去的种种
记得她刚来的时候,笨手笨脚已经不再话下了
“啊,不如我帮你磨墨吧。”叶隐挤出了一个笑容。
“不用,我也乏了,你先帮我更衣吧。”
更衣?叶隐额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见我愣在那里,他干脆走到了我的面前,“还愣在那里做什么?”
不就是帮他拖个衣服吗。叶隐把心一横,伸手就去解他的衣服,他今天穿的是件唐代贵族平时常见的衣服,这种叫澜袍的衣服受胡服的影响,而又不失汉服饰的传统。最大的特点就是上衣下裳相连属。
不过这件澜袍比想象中的难多了,叶隐满头冒汗的和它纠缠了一阵子,还是不得其要领。这古代的衣服就是繁琐,要是现代,一件衬衣什么的多方便啊,忽听头顶上方传来了他的一声轻叹。
听到他的叹气声,叶隐心里更是郁闷,一着急,手下一重,只听刺啦一声,衣服中间被扯开一道小口子,叶隐的嘴角开始抽搐尴尬的抬起头,只见他盯着那条口子,表情也很是怪异。
“没关系,没关系”叶隐脱口道。
他又叹了一口气,“这种时候,好像这句话不是你说的吧。”
“啊,对不起,对不起。”叶隐脑子一晕,居然来了个本末倒置。
“要不我帮你补一下吧,这么条小口子,补一下就完全看不见了,你等我啊!”说完,叶隐就急忙冲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在自己屋里拿了针线,又飞快地赶了回去,也没顾得上和小蝶解释。
赶回房间的时候,他已经自己换好了衣服,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叶隐的心里顿时一松,总算不用在受折磨了。在穿了n次的针孔失败后,终于在n+1次,我将线串了进去,拿起那件衣服,找到那个小口子就缝了起来。虽然在家里这些活就是哥哥全包了,她连个小指头都没动过,不过俗话说得好,没见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所以,这区区的小口子根本不在话下。
“看不出,笨手笨脚的你,针线活倒还不错。”他接过了衣服,随手放在床头。
“恩,那我可以告退了吧。”叶隐连忙问道。
“你的房间就在隔壁。”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