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应该是一个狂野、无恶不作的怪物,所到之处会留下一堆堆腐烂的尸体。可现在我站在了真理、正义和美国方式这一边。尽管我仍然是一个怪物,但我后来洗心革面,成了“怎们的”怪物,身上穿着百分之百的合成材料的道德外衣,有红、白、蓝三种颜色。在月亮呼唤得最厉害的夜晚,我会找到那些捕杀无辜、不按游戏规则办事的家伙,将他们变成仔细包起来的小碎块,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这种看似没有人xìng的日子给我带来了快乐,因为这种高雅的规则施行得相当成功。只要不外出玩这种游戏,我就会待在一所毫不起眼的公寓里,过着极其平淡的生活。我从不迟到,跟同事开玩笑时适当有度,在任何事情上我都是主动帮忙、考虑周到这些都是我从哈里那儿学来的。我就像个机器人,过着毫无挑剔、有张有弛的生活,具有真正可取的社会价值。
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可是现在,我本该与我精心挑选的朋友去玩“切割恶棍”的游戏,却在这万事俱备的夜晚与一群孩子玩着踢铁罐的游戏。过一会儿游戏结束后,我还得把科迪和阿斯特带到他们的妈妈丽塔的家里。丽塔会递给我一罐啤酒,把孩子们塞进被窝里,然后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坐下来。
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是黑夜行者早早地退休了?难道是德克斯特成熟了吗?难道是我在漫长、黑暗的大厅里拐错了弯,从另一个出口出来后变成了家庭主夫德克斯特吗?我还会像从前那样把一滴血放在洁净的载玻片上吗?那些可是我猎杀后的战利品啊。
“十!准备好了没有?我来了!”
确实,我来了。
可是来干什么呢?
事情还得从多克斯警官说起。每一个超级英雄都得有一个劲敌,而多克斯警官就是我的劲敌。我从来没招惹过他,可他偏要盯着我不放,让我和我的影子无法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可笑的是,我是警察局一位勤奋的血迹分析员,而他也在警察局供职,我们俩在同一个大队。仅仅因为我时不时地干点兼职的活,他就这样对我穷追不舍,这公平吗?
我对多克斯警官的了解之深,都出乎我自己的意料之外,远远超出了工作上的关系。我想法设法地了解他的一切,原因很简单他从来都不喜欢我,尽管我认为自己的魅力和讨好人的能力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看样子,多克斯警官以为我的一切都是在作假,我在他面前极力做出诚心诚意的样子,可他却像绿花金龟从挡风玻璃上弹出去一样,根本不领那个情。
这自然引起了我的好奇,是真正的好奇:什么样的人竟然会不喜欢我呢?于是我经过一番研究终于找到了答案。不喜欢温文尔雅的德克斯特的是一个48岁的非洲裔美国人,保持着我们警察局推举杠铃次数的记录。根据我听到的谣传,他曾经在部队里当过兽医,自从到我们局之后,与好几次qiāng杀事件有牵连。不过,内务部把这几起事件都定为正当防卫。
但最重要的是,我掌握的第一手信息表明,他燃烧着怒火的眼神后面隐藏着与我那位黑夜行者相同的笑声。虽然那笑声只有铃铛的响声那么大,但我能清清楚楚地听得见。多克斯跟我一样,内心深处也有着一头猛兽。尽管他心中的猛兽跟我的不同,但很相近,我的是老虎,而他的是豹子。多克斯是一名警察,但也是一个冷酷的杀手。关于这一点,我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却对此确信不疑,根本用不着亲眼看到他将一个乱穿马路的行人的脖子掐断。
一个有理xìng思维的人也许会发现我和他能有一些共同语言,比方说一起喝咖啡,将各自内心深处的猛兽进行一番比较,谈一谈内行话,聊一聊肢解技术。可是不行,多克斯恨不得要了我的命;而我呢,觉得很难同意他的观点。
多克斯以前一直和拉戈塔警探共事,但她突然遭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