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话的是一个四十多岁,容貌极其普通的金发中年人。
时值夏季,他却穿着一身跟这个季节不合时宜的黑色礼服,且从这身衣物浆洗到褪色的程度来看,想必他的生活并不宽裕。
林凌也没想到忠厚古板的金发天国人,也会从事揽客这种生意。他看了一眼四周,见不远处还有几个同样衣着打扮的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不由自嘲的一笑。
看来,自己还是把圣光国度想象的太理想化了。
“我是有打算在这座城市逗留的过程中,找一名可靠的当地人充作向导。”
“您看,我有这个荣幸胜任这份工作吗?”
中年人见眼前的外国人一派腰缠万贯的“金主”气度,不由得更加积极、谦恭。
林凌却并不怎么积极。
他瞥了一眼对方“酒精考验”的红色蒜头鼻,肥圆隆起的大肚腩和残跛拖地的一条左腿,委实觉得不怎么靠谱。
他一指对面不远处跃跃欲试的几位“求职者”,有些抱歉的说道:“我想,那边道旁的几位,更适合这份向导工作。”
中年人一看工作要丢,急忙努力争取道:“先生,我叫埃蒙斯,这座城市里最好的向导。相信我,除了王宫之外,城内没有我没到过的地方。需要特别说一句的是,在我受伤退役前,曾经是一位骑士大人的忠勇侍从,我以侍从的荣誉起誓,我的信誉绝对要比那几个无所事事的混混好上许多。”
“可是,你的腿......”
“虽然有些跛,但并不影响我作为一个好的向导。再者说,先生,以您的尊贵身份,我想您一定不会徒步游览这座王城的,如果您需要一辆马车,埃蒙斯还会是一位好的驭手......”
埃蒙斯的深入推销,令林凌有些心动。
不是被他的这些理由说动,而是可以看得出,埃蒙斯的确是一个心思活络的主儿,这一切,绝非那边几个愣头青可比。
“那么,酬劳应该怎么算呢?”
“一天五个金币,当然,如果先生您愿意负担我的一日三餐的话,四个金币,呃不,三个金币也可以。”
薪酬问题上,埃蒙斯的回答更是谨慎。
林凌粗略的计算了一下,单从价格而言,埃蒙斯已经算是良心到不能再良心了。从自己的道德观出发,对于这种“实在人”,当然不能太刻薄。
“好吧,就选你了。我每天会给你十个金币,你只要在我需要的时候,为我引路即可。那么埃蒙斯,首先带我找个地方吃早饭吧。”
埃蒙斯得到了工作十分欣喜,急忙在老板面前表现道:“大人,现在还不到9点钟,酒馆并没有开始营业,不过如果您不嫌弃的话,我倒是知道附近一家旅馆的餐饮相当不错。”
“好吧,头前带路。”
林凌被他一说,只感觉肚子更饿了。
岂料,埃蒙斯刚走了两步,便被道旁另外几个竞争者同行堵住了去路,为首一人更是一把抓住了埃蒙斯的衣领。
“跛子埃蒙斯,没有加入揽客行会,也敢出来坑蒙拐骗~!”
“我是不会加入那种非法行会,与你们同流合污的,那些敲诈勒索的行径,只会招来神明的惩罚,为天国抹黑。”
想不到埃蒙斯还是一个坚持正义感的底层斗士,不过,此时的林凌,并不关心这个,他只听到有个“味道很不错”的旅馆,就在附近。
不管是谁,耽搁老子吃饭的家伙,先承受老子的这口“饿气”吧。
“起开~!”
电光火石间的一瞬,揪住埃蒙斯的家伙,已经飞出去老远,重重的撞击在路边的灯柱上。
林凌爆发出的戾气,瞬间将几个“揽客”惊呆了。他们用畏惧的目光望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