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17岁,正是女孩子最纯真的年纪,娃娃脸,一笑,就会有酒窝。明翰不知道自己第一眼看见那个姑娘时,脑子里一瞬间的空白叫做心动,只知道只姑娘嫩的跟水似的,让他多看了几眼。
他那么多年在军营和家之间徘徊,见过的女人很少,但多是雷厉风行的女教官和家里那些时时都藏着算计的姑姑婶子,那些堂姐妹也都继承了豪门里三分本能的防备性。
所谓纯真,他只在书里见过。
叶盛开把浑身都是血的明翰丢进公寓里,让安心给他处理伤口。这时候他也没了军人的警觉,一个劲的盯着安心的手看,很小,很白,揭开他伤口上的外衣的时候,还会发颤,但却很坚定的,一遍一遍的检查他的身体。
动作还算熟练吧。
明翰多看了一眼叶盛开,问:“你的主人经常受伤?”
安心眨巴着一双大眼睛,“你说叶大哥?”转瞬又觉得,这屋子里似乎也没别人了,很抱歉的笑了笑,低头帮她手臂上的伤口消毒,对他身上横七竖八的伤口,视而不见,“确实经常受伤。不过我来了之后,似乎受的伤就很小了。你是叶大哥的保镖吗?”
保镖?
他是明家的嫡孙。
即便是家里斗的你死我活,但是也丝毫不妨碍他是唯一一个成为明家当家人的人选,未来的明家支柱,看起来竟然像是一个保镖?
可明翰的思维,第一次慢于行动。在脑子里否定自己会和那冰块似的男人有关系之前,嘴里已经飞快道:“是。”
安心撇嘴,“难怪。有很多人想要杀了他,总不会每次都那么幸运,能遇见像我这样在街上乞讨的人,愿意分他一点地方躺着。辛苦你们这些保镖,保护他不算还要替他挨刀子。不过你放心,他人很好,会记得你的恩情的。像我这样,不也是被他带回来,做保姆了么?”
明翰的嘴角,不着痕迹的抽了一下,转瞬又上扬。
从不知道做保姆,居然是一件这么让人开心和满足的事情。
这个脑洞开在天门的姑娘,逗的他哭笑不得。
他在叶盛开的房子里养伤,难得享受了一段时间像家一样的感觉。此生不能忘。
再然后,他和叶盛开成了朋友。
他隔三差五就往叶盛开的公寓里跑,为的多是见那个一直把他当成是保镖的傻姑娘。
再后来,他的对手知道了。
根基还不算稳的叶盛开陷入囫囵,和他一起的,还有安心。
明翰自小就孑然一身,从不知道什么叫着急,那一次却是疯了一样。
叶盛开有足够的脑子和体力能够自己保平安,但他更担心的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安心。
她才17岁。
从前是个被遗弃的孤儿,左手是僵硬的,没有自主的行动能力。
就算叶盛开有心帮助她,只怕也逃不过那些人的掌心。
他愿意放弃明家的一切,愿意背上叛逃者的罪名,在一切已经谈妥之后,他已经准备要走,却接到了叶盛开的电话,“安心很好,你什么都不准答应。”
躺在医院里的人,是叶盛开。
明翰攥着安心的手,守在叶盛开床前,第一次开口叫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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