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六十七一碗红烧肉八

    李博详细地讲述了云胭脂是怎么虐待李素的,事件的起因经过发展结果他一一描述,听得在场所有人都心里发寒,眼睛发红就算是再理智的人,也要因此而胸中翻滚起波涛,胃里烧灼一般疼痛这是他们不能想象的恐怖,而它却真实存在存在过。

    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说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的。

    所谓的正常人是真说的正常人,人本性趋利避害。为了趋利避害抓了个不认识的人送死的不叫正常人,叫坏人。损人不利己的呢就比坏人还完蛋,叫恶人。而损人不利己还被发现的呢就比恶人还愚蠢,叫膈应人。

    元腾达就是个坏人,云胭脂就是个膈应人,而李博是真真儿的恶人。

    这一下子三类型的经典坏蛋都凑齐了,也是不容易得很。

    不过不容易虽然是不容易,只是好在,恶人这会儿是为了自己来跟另外二人打擂台,也更是打得热火朝天,让人不忍直视。

    华夏从古自今法律之中都有一条不入明文不过明路的规定,那就是“先撩者贱”。

    “先撩者贱”可以衍生出好多规定,古时候男人若是要对女子不轨,女子失手杀了男人的那不叫杀,那叫“贞洁烈女”当然这男人断然不能是她的亲人,否则就是她的错了;古时候还有“不杀不孝不孝不杀”的说法,便是儿子为老子报仇,那叫孝子,虽然说也要判刑可还要褒奖,并且量刑有所放宽;古时候还有给儿子报仇的也会酌情轻判而现在则有了几个新的名词体现了这件事:“正当防卫”,同时,又有个“激愤杀人”跟“义愤杀人”。

    虽然前一个经常会因为律师的一张嘴被判成了防卫过当,但总归不会太重。而后两个虽然有时候会被判死,但大都是死缓。

    这就是“先撩者贱”的终极体现了。

    因而,在法庭上,云胭脂也面临着大家的“激愤挑衅”毕竟找茬的人大都是守法的正常人,杀人一事,那是断断然不敢碰触的,唯逮着云胭脂骂一骂,让她的恶行邻里皆知罢了。

    于是,不管元腾达怎么将之归结为网络暴力,可是李博的一番叙述就等于坐实了云胭脂挑战“社会主义道德底线”。

    再者,华夏还有个道理,叫做“法不责众”。

    何况其中也不知怎的,还夹杂了一些少数民族,那一个个义愤填膺的模样,真叫法官头疼。

    最后,这件事也不得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但是大家都被罚了款,又不能离开原籍好几年,还有社区劳动等规定,其中几个比较闹得厉害的,终究是进去了,但仍旧是缓刑。

    案子判决下来,云腾达知道自己完了。

    他没能成功地逆转局势,让云胭脂昂首挺胸走出法庭,也没能让那些暴民吃大苦头,于是他就等着吃大苦头了没有所谓的“舌战群儒光环”庇护,元腾达再搭配上他这样的三观不正那以后就真的是没什么路可走了

    除非

    他转了转眼珠子,盯准了另一个案子。

    那个案子看起来话题性更强大一切,他决定舍弃云胭脂转投另一个案子的怀抱也许,他以后就成了“名誉侵权”案子的领头羊了呢?

    这样想着,元腾达也总算是略略放心了,只不过他看中的另一个案子也不会如他所愿就是了,毕竟,婚内出轨逼死原配这种事情,走出门被人戳脊梁骨还好意思告人的生物,绝对是没多少脸皮的。

    没有脸皮的人,大都会在事情闹开的时候,把锅丢出去。但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元腾达的未来如何,毕竟需要他自己去努力。

    而云胭脂的现在,就显得不妙了起来。

    王母坐在沙发上,从观景窗里看着人间发生的一切,看到这里时,她一拍大腿,猛然大笑道:“哎呀呀,这可真是有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