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
向那块潮湿的水泥地面挥了挥手,我的身上没有一丝惶恐和不安,笑了笑,说:“你好好睡吧!阿秀,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凌峰也会过得很好,我走了。”
悄悄锁好房门,我缓缓地迈进自己的房门。
来到了洗脸池边,将满是鲜血的双手放在水龙头下面,我洗得很仔细,完全按照手术后的无菌cāo作进行。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沾了不少血迹。笑了笑,无所谓,我甚至懒得把胸口上沾染的血迹洗去,反正穿上衣服就看不见了。
洗完手,我坐在沙发上,头脑异常冷静,我的唇角似乎还挂着笑容。
过了很久我才发现,小杰送给我的铁锨还在我的手里,这把铁锨上满是黑红色的鲜血,就连把子上都有着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线。
我站起身,在房间里走了两圈。我必须找个地方将这把铁锨也隐藏起来。
我想,最好的地方就是对门,只是,阿秀已经那么完美地被我彻底藏匿起来,我不想去破坏它,也没有勇气再看一眼变成那样的阿秀。
我必须重新找一个地方将这把带着阿秀气味儿的铁锨掩埋掉。
或许楼顶是个好地方,我几乎都要打开门冲出去了,但我仍然克制住了自己,因为天已经蒙蒙亮了。
走进储藏室,我想找个地方把铁锨藏起来,但这里面很拥挤,而且铁锨上的血腥味儿很刺鼻,让我有些缺氧。
地上堆满了水泥,这是我从对门拖回来了,在我重新抹上的那层水泥干透之前,我只能把这些多余的水泥都运回来。家里的空间很有限,除了储藏室我再也找不到更好的堆积水泥的地方。
我的眼眸闪了闪,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地方。
阿秀的卧室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凌峰虽然每天都会来找阿秀,但他不会无缘无故进阿秀的卧室。
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欣慰,挖开床下的水泥地只是下意识的动作,过程就和将阿秀镶嵌进水泥地面里一样简单。
而且铁锨比阿秀小了许多,用不着挖太深,只要挖一个浅浅的凹印就好。
经过一晚上的忙碌,我的动作变得很娴熟,干起来并不费事,只花了短短的二十分钟,那把铁锨便被我嵌进了阿秀床下的水泥地里。
在阿秀的卧室里我坐了很久,我并不是在发愣,我的手里握着一个电吹风。这是阿秀专门买回来给我吹头发用的。
我的头发又硬又长,披散开的时候直垂腰际。每次洗完头都要好几个小时才能干透,阿秀就给我买了电吹风帮我吹干。
阿秀说:“湿着头发睡觉老了会得偏头痛。”
只是现在我握着这个电吹风不是想要吹头发,我是要把地面上的水泥吹干。
我知道这么做很傻,也很笨。但是我找不到更好的东西能让水泥快速风干。
房间里没有炉子,也没有暖气。
我必须在凌峰来找阿秀之前让房间恢复原样,不能留下一丁点破绽。
电吹风吹出的热度虽然有限,但是总比没有要好,所以我固执地坐在地上,固执地让热风喷溅在水泥地上。
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地上坐了多久,一直到地上的水泥完全干透我才站起身。
腿脚早就麻了,我活动了一下,使劲将阿秀的床移回原位。这才发现天都大亮了。
关好阿秀卧室的门,我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才打开防盗门,侧着耳朵听了听,楼道里很安静,没有声音。
我很满意,看样子凌峰今天不会来了。
一放松下来才发现自己很累。
我是第一次用浴缸洗澡,两条腿上的麻木还没有完全过去,站着多少有些不舒服。
全身都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