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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瞅瞅右侧瘟神搜索的方向,没有丝毫动静。

    疯子有点着急了,毕竟自己和瘟神已经离开特种部队好几年了,体能和技能毕竟不如以前了,离开部队后天天都是酒肉穿肠过,虽说时不时的也去健身房锻炼一下,但和以前部队的训练强度比起来那是连一个脚趾头也比不上。原本以为脱下了身上的迷彩就真正的刀枪入库c马放南山了。没想到老天爷和自己开了这么大的一个玩笑,还差点把命留在这里。就刚刚这么不到一公里多的距离,两个人一路搜索过来却是花了十来分钟,弄得呼吸急促,气喘吁吁,脑门上也开始冒汗了。

    不知道瘟神是没有跟上来,还是已经冲到前面去了。疯子开始害怕空气中若有若无的一丝丝血腥味是瘟神遇袭受伤后从身上散发出来的,以瘟神的身手,还能在瘟神如此戒备地情况下还能把瘟神悄悄滴摸掉,那这次真的是危险了,如果是瘟神得手了应该会有暗号传过来的。但是照这个情况看,显然不是。

    “喔c喔一一一一一喔一一一一一一一”夜幕中传来几声猫头鹰的叫声。疯子一听大喜,这是瘟神发过来的询问暗号,一长两短,是询问搭档是否安全的暗号。显然瘟神也察觉到了异常。

    疯子捏着嗓子,回了一长两短的猫头鹰叫声,告诉瘟神自己安全,随即一闪身向着血腥味传来的位置移了过去。

    瘟神天生是个好战分子。伸手将上身不利于暗夜下行动的奶白色t恤扯掉,扔到一边,往右滚了几下,猛然窜起,犹如一头捕食的猎豹般迅速窜进路基对面的树林里,边利用前方的树林里天然的障碍物向着狙击手开枪的方位搜索前进,一边跟打了鸡血一样地兴奋得差点嗷嗷叫。

    瘟神在部队和疯子执行小组任务时是疯子的副手和观察员。负责在疯子任务失败时进行补救,和确保疯子后背安全。

    说实话瘟神打心眼里不舍得脱下军装,虽然在部队每天都要经过超强负荷的训练折磨,甚至于一开始因不适应超强度训练而使自己连吃饭的筷子都捏不住。但什么时候见到瘟神都是乐呵呵的,从不叫苦。每项军事课目都是全大队队员排名中数得上的。哪怕累得一停下来就能随时睡得着,但只要一闻到火药味,就立刻跟打了鸡血一样亢奋起来。别人训练只是单纯地为训练而训练,可瘟神不是,瘟神把训练当成一种享受,当成是通过对身体发肤的锻炼达到对自己意志力的磨炼。并由此体现人生价值的一种方式。是发自内心的喜欢上了枕着子弹袋睡觉,闻着硝烟进入梦乡的这个职业军人的行当。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这是瘟神每次执行任务时在遗书中留下的话。后来因为疯子的转业报告而使瘟神不得不终止了职业军人的生涯。陪着疯子回到了家乡。

    在久违了的亢奋中瘟神这个好战分子一鼓作气搜索着冲到了半山腰,隐约闻到了一丝血腥味,心里一惊:“出他妈的鬼了,还没接敌怎么就有血腥味了,该不是看见老子勇猛神武,给吓得尿裤子了吧,嘿嘿,那他妈的也是尿味啊,怎么是血腥味,难道是吓得抹脖子了。”瘟神心里边调侃边猜测着血腥味可能出现的原因。“该不是疯子给人摸了吧。他妈的,这是哪路大神,能不出一点声音就将号称疯子的神人给摸了。”

    想起以前搭档时用惯的暗号,搓着嘴唇发出了信号。

    疯子收到瘟神安全的信号后,向着血腥味的方向飘过来的方向快速前移,越往前,血腥味越重。疯子绕过一小片灌木丛,一眼就发现了一跟突出地面三十多公分大树根下挂着半截身着丛林迷彩的身体,背朝上,脑袋搭拉着杵在地面上,血腥味就是从这个身着丛林迷彩的身体上飘出来的。

    疯子快速的将四周搜索了一圈,没有发现敌情。舌头抵着上颚,“咯一一一咯一一一一咯一一一一”,给瘟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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