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第36章 喋血南美(一)
听了巴布鲁如数家珍的介绍,三个人连声说:“买,买,一定要买,有了这样一支枪起码可以顶一个排的火力了。”
罗启平又说:“老宗那里还有一种可以用弹弓发射的弹丸,有爆破c催泪c闪光三种,我和阿玛斯在中美丛林里用过,很不错,我们也可以带上。等一下我们就去地下室看看,有什么能用上的尽管带上,这是罗格先生特批的,允许我们动用正义会的一切资源。”
宗文斌知道这一次是为阿玛斯复仇之战,所以他对于内部的这群“土匪”的抢劫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情愿,反而还拿出自己新研制出的玩意供他们参考。
这是一款超小的热追踪导弹,也不是导弹,他可以用普通手枪发射,弹头有一支雪茄烟大小,前面带有热追踪仪,尾部有个微型固体燃料发动机。这种微型导弹可以准确追踪温度大于周边环境30摄氏度的目标,比如射击过的枪支枪口c炮口,甚至正在吸着的香烟。这对于压制和摧毁敌方的重火力武器非常有效,缺点是射程较近,最大攻击距离小于500米,这是因为只能用手枪发射,而推进器的燃料也有限,如果改用射程较远的步枪发射,由于步枪子弹的初速太大c撞击力太强而使导弹弹体直接爆炸。看来500手枪是不能发射这个脆弱的小玩意了。
装备选定后四名行动员便直接做飞机飞往玻利维亚,他们要在玻利维亚等待装备运抵后再跨越玻智边界进入阿塔卡马山间高原。
智利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国家,她的境内至少包括了七种主要的气候亚类型,包括有北部的沙漠到东部和东南部的高山苔原和冰川,复活节岛上的湿润亚热带性气候,智利南部的海洋性气候以及智利中部的地中海气候。由于地处美洲大陆的最南端,与南极洲隔海相望,智利人常称自己的国家为“天涯之国”。
阿姆扎克所盘踞的地区位于安第斯山脉的两条山脊之间,称为阿他卡马山间高原,其实这里是一片沙漠,沙漠介于南纬18°~28°之间,南北长约1100公里,从沿海到东部山麓宽100多公里,据说是世界上最干燥的地方,终年无雨,有记录显示,这里从自16世纪末以来直到1971年首次下了雨,竟然持续400年不下雨,的确难以想象,可这的确发生在阿塔卡马沙漠的部分地区。沙漠地区虽然因干旱人口稀少,但这里有丰富的磷酸c硝石和铜等矿藏,曾经是世界上出产硝石最多的地方。阿姆扎克选择在这里做为自己的盘踞地是有经济保障的。
两天后装备运抵,罗启平c乔治c朱永臣c巴布鲁还有一个印第安向导“磨盘”乘坐两辆悍马吉普车翻越安第斯山脉东脊进入阿他卡马地区。“磨盘”是个三十岁不到的红脸汉子,身材魁梧但个头不是很高,他的名字来源有点好笑,印第安人有类似华人撞名的习俗,小孩子长到一定大的时候就父亲就要给他撞名,想必是“磨盘”的父亲撞到了磨盘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磨盘这次来只是带路,一旦把罗启平他们带入阿塔卡马山间高原砍大村他就会徒步回去。
阿他卡马沙漠地形非常复杂,并非是只有细沙,而是戈壁荒滩地,有的地方石山和沙丘并存,视野极为有限,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有人带路就是有gps也很难找到目标地。这里也根本没有像样的道路,一会儿陷入沙堆,一会儿又是乱石当道,行车非常苦难。幸好是两部车,可以相互拖拽,如果是一辆车怕也早就不知道瘫痪在哪里了。
北半球已是深秋,这里却是初夏,气温虽然不高,但高原加沙漠,当空是火辣辣的太阳,下面是烧着了一样的沙子,地表温度却是非常的高,那滋味着实不好受。为了保持体力,罗启平决定白天休息夜间行车。在磨盘的指导下几个人每人在沙丘的背阴坡挖一个小洞,上面打个气孔,人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