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知道斯库马对健康有害吗?他们知道啊,他们比谁都知道,可他们忍不住,一旦上瘾了,没人忍得住。对那些重度成瘾的人来说,跟斯库马带来的欢愉c兴奋和刺激比起来,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他们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抛弃,更何况身边的人?我见过的瘾君子,为了购买斯库马而倾家荡产c卖妻鬻子的数不胜数。”
“我见过那些为了斯库马出卖身体的女人,她们把自己折腾得惨不忍睹,有时连嫖客都不愿多看一眼;于是她们就免费服务,把生下来的婴儿卖掉,卖到妓院当苗子,卖到矿场当免费童工,卖给吸血鬼宗族当血食,卖给亡灵法师做材料只要有钱,她们谁都敢买,谁都能卖,自己生养的孩子,在瘾君子眼里,不过是一团可以卖钱的血肉。”
elsa脸色愈加的白,声音有些发紧:“血食?材料?!你怎么知道?”
jack耸耸肩:“因为把斯库马卖给她们的就是我。我当然要了解一下客户的资金来源了,麻烦的生意我们可是不会做的。”
elsa不由得微微张开嘴,瞪着他说不出话。jack笑吟吟的用食指在她下颌上一托:“怎么,吓到了?害怕了?觉得厌恶,反感我了?可是没办法啊,我也想要像你一样,含着金汤匙出生,家人关怀温饱不愁,身份地位能力都是与生俱来,这样的生活,谁不想要啊?但我没有,我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只能活的像条狗一样。你们贵族可以优雅的鄙弃名利,可我们不行,因为穷人没有道德尊严可言,亲爱的。你以为自己来到天际后受到追杀,丧失双亲已经足够悲惨黑暗?哦不,相信我,宝贝儿,那是你还没见过真正的黑暗。”
“所以你现在要为出身来指摘我吗?”elsa咬牙瞪着他,语气恼怒,漂亮的眼睛里却满是难过,“出身并不是我能选择的,就因为这些这些外物,你就觉得我没法理解你,所以要跟我划清界限吗?”
jack在心里无声的笑了一下,指背轻柔的拂过她细嫩的颈侧。真是个乖巧又聪明的姑娘,这么快就听出了他的意思——或者说,他想让她理解的意思。划清界限?根本就不用划清,他们之间本就界限分明。身为龙裔和王储,elsa生来就是万人瞩目(他敢肯定就连圣灵和魔神都会注视着她),不论她是否有意,她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对世界造成深刻的影响,史书上也定会有她的一席之地;而jack作为盗贼,不仅生于低贱,选择的也是欺诈与贪婪的罪恶人生,已将灵魂奉献给魔神aleficent的他,注定只能做一个习惯在阴影中潜行的夜莺。
光与暗,她和他,在某些理念上是注定无法达成一致的。
可也正如光明与阴影,虽然无法相融,却相伴相生无法分离;jack也坚信自己和elsa是命中注定,否则elsa当初为什么偏偏就掉进了他栖身的古墓?他经历的太多,见得太多,年少时轻狂的心性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有时也不得不相信虚无缥缈的命运之说。只是在本性上,jack还是那个不甘心听命于任何势力的桀骜盗贼,越是看中的,他就越要紧紧的操控在手里,不能让其从指间溜走——无论是对事还是对人。正因如此,他就更不能忍受elsa对自己有一点点疏离和反感,只要有一点点苗头,他都要立即掐灭,并让她再也生不出异心来。
某种程度上来说,比起体贴的情人,jack在感情上更像是贪婪的暴君。
只是jack也知道不能将自己略病态的占有欲暴露出来——他不能在elsa的脖子上套上写有自己名字的项圈,不能用链子将她锁在身边寸步不离,不能蒙住elsa的眼睛让她只能看到自己,更不能把她的灵魂也绑在链子上,永远跟自己在一起。但jack更不想一直压抑自己的真实性情,不想让elsa只爱他伪装出来的那一面,而是想让她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