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呀。不只是在公会内部,连裂谷城旅馆内的书里都提到过你的名字呢。”
jack自嘲的轻笑一声:“那是因为我不肯放弃自己的身份。这也是我跟maleficent大人意见不同的地方。”
elsa眉头无意中皱得更紧了,抬手摸了摸#胸前的吊坠:“可是如果你跟她意见分歧的话,她为什么又会给你这个吊坠呢?难道这不是奖励吗?”
“的确是奖励,但这是我帮她做了另一件事情的报酬。”jack扶了扶她的鬓角,眼里透出明显的宠溺:“在成为夜莺之前,前任会长曾经给过我一个任务,去帝都收回一份从公会失窃的宝物。他没有告诉我宝物具体是什么,只是给了我一个人名,让我从这人手里把宝物拿回来。我本以为这个任务会很简单,但等我到了帝都,竟然一点关于这人的消息都打听不到;没人记得他的长相和名字,简直就像这人根本不存在一样。我在帝都待了一年时间,把赛洛迪尔行省走了个遍,什么有用的线索都没有,我当时都开始以为这是前任会长在耍我了。”
elsa忍不住道:“难怪你对帝都这么熟悉。”
jack刮了下她的鼻尖:“我年轻的时候是经常在两省之间来回跑的。总之,我找了很久,最后两手空空的回了帝都,打算处理掉在帝都的事务后,就回天际去。但我还是很不甘心,因为以前我经手的任务就没有失败过的;在动身前一天,我还在街道上游荡,居然就让我撞上了。”
“那人特别的奇怪,身上套着价值不菲的玻璃甲,尺寸明显过大,背上的弓一看就是精品,腰间的钱包也很鼓,但头上却包着一条灰不溜秋的头巾,跟其他的衣饰一点都不搭。重点是,他走在闹市中,却没有一个人能注意到他,就连边上探头探脑的几个小毛贼都对他视而不见!我实在是好奇,就跟了上去,没想到这人特别的难跟#踪,明明前一刻他还在你面前的,下一刻他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明明这么古怪的打扮,我却得跑到人群中找上一回才能发现他。就好像这人身上带着什么东西,能让远距离的人察觉不到他的踪迹一样。”
“发现这点后我就想起来了,会长说过的宝物似乎就有这个功能。于是我追了上去,跟着他一直跑到个地#下建筑里,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藏在黑#暗兄弟会的废弃会所里,这可真是意想不到。要知道那个会所当时已经被毁坏得差不多了,有些地方连焦尸都没清理干净。我隐身过去把他制住,问他怎么能把自己的踪迹隐藏得这么好,然后他就笑了……你能相信吗?他笑了,笑得像个疯#子一样,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实际上,他看着我的样子就像是在看mara祭司一样,好像我是什么仁慈女神派来救赎他似的。”
“他说了自己的名字,的确是我要找的人;而他能隐藏踪迹,靠的是他那不起眼的灰头巾——maleficent本人的头巾,在第三纪元的时候被赛洛迪尔省的某个盗贼偷走了。她的头巾能隐藏佩戴者的身份,让见过的人失去关于此人的记忆。这就像是把夜莺甲放大了一千倍,隐匿的不仅是佩戴者的身#体特征,而是将佩戴者的存在完全抹去。”
elsa瞪大了眼睛:“可这不是魔神的东西吗?这也能偷到?”
“魔神的东西没这么难搞到,”jack不以为意的摆摆手,“不然你以为凡世那些关于魔神宝物的传说哪来的?魔神真身虽然很少在凡世露面,但还是有过的,比如第二纪元的入侵,还有上个纪元的湮灭危#机。”
elsa摇了摇头,一脸不敢置信的喃喃道:“你们这些盗贼都是不要命的疯#子。”
jack笑起来,这回是真心的笑容:“噢,亲爱的,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好了。”
elsa不以为然的扁扁嘴:“然后呢?那人是怎么拿到头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