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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直到你答应做我女朋友为止。”容旭单手撑在门框上,对余思乐挤出一抹坏意的笑容。

    余思乐嘀咕一句,“精神病。”

    这种死缠烂打追女生的招数,或许对别人有用。可是一旦到了余思乐这里,无疑要碰壁,她最讨厌有人跟只苍蝇似的烦着她,而且说的那句‘我喜欢你’,是那么没有实际意义的话。

    “你刚才说什么?”容旭挠挠耳朵,没清楚余思乐小声嘀咕着说什么。

    他天天送玫瑰花遭拒绝,害得他被兄弟伙们说成是一个没女人就活不成的男人了。他也特不喜欢捧着玫瑰花,跟个傻小子似的去讨女人欢心。但那是爷爷下达的命令,他只能照着办。

    昨天校长跑到他家委婉深切的和爷爷讨论了一下午,爷爷最终才退让一步,决定不让容旭再继续送花。喊容旭在表达爱意的时候,尽量低调,不让其他人落下口舌。

    “我没说什么。”余思乐除非是傻子,才会重复说一遍那话,“如果你没什么事情的话,可以走了。”

    余思乐从他身边绕过去,走进教室。

    容旭却忽然觉得余思乐貌似并不是太讨人厌,假设她不拒绝他,他兴许会认认真真和她谈一场恋爱。

    “我再陪陪你。”容旭下定决心要把余思乐追到手,要不然,爷爷绝对会剥他一层皮。

    余思乐懒得理会他,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想从抽屉里,取出课本。

    手掌刚伸进去,碰到一个冰冷硬邦邦的东西,吓得她快速缩回手。

    容旭看她大惊失色的样子,吓了一跳,“怎么了?”

    余思乐静了静心神,手再次往抽屉里伸去,将那个东西从里面拽出来。

    粘稠的液体沾满余思乐的手掌,那个物体身上有很多毛茸茸的羽毛。

    是一只死鸡!

    鸡脖子上一条坑坑洼洼的血痕,看得出是个不经常杀鸡的人做的。鲜血将鸡身的羽毛,全部打湿,样子恐怖骇人。

    教室里的学生看见这一幕,全都吓得发出刺人耳膜的尖叫声。

    容旭瞳孔放大,也被这幕惊到了。

    比起这群没见过血腥的学生们,余思乐的反应显得非常平静。

    将死鸡摔到地上,翻出抽屉里的课本。很多课本都被鲜血染红,不能再继续用了,可怜她努力摘抄的笔记。

    “这事谁干的?!”容旭很快恢复思绪,冲着班级里其他学生吼道。

    他追求俞思乐,是全校都知道的事情!他的‘马子’被人恐吓,他怎么可能不找人报仇?这事传出去,多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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