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撒谎的时候总会不经意间眨眼睛或者下意识的去摸鼻子,或者将视线转开。凌云
“我我”一时间凌云变得支支吾吾,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总不能直接给老头子说,自己拿着菜刀砍左臂,然后手没事,菜刀崩了
估计鬼都不信。
“你小子怎么说话变得如此结巴了?是不是有事瞒着我?”老头子和凌云从小到大风雨十几年,看他脸色就知道有事瞒着自己。“赶紧老实交代,你小子那点小花花肠子,撅什么屁股拉什么屎老子都知道。”
“真的没什么,只是和学院里的几个小子打架了。”目光闪烁,凌云决定转移话题。
“是不是有挨揍了?老大怎么会生出个你这样没出息的小子。”老头不停地叹着气,将洗好的土豆放在案板上,转身回里屋取出一把大剑来。
那把大剑实在是太大了,横在屋里都嫌碍事的那种。
那是把两米多长的大剑,灰色的剑柄,古朴而又沧桑。借着昏暗的灯光,剑身闪烁着银色光芒,与剑柄相交处镂刻着一个暗灰色骷髅,显得有些可怖和诡异。
“叔叔,没事的话我先回屋里了。”裤裆里被那把手枪顶得蛋疼,凌云决定先回屋里吧枪藏起来。
光芒闪过,大剑横在凌云面前,带起的劲风吹乱了他的银。剑尖上挑着两张纸币,竟然稳稳贴在大剑上,没有随着劲风飞出去。
“去去去,先给老子打两瓶酒回来,我先做饭。”瞥了眼那两个空酒瓶,老头子舔舔嘴唇说道。
应了声,凌云拿起钱转身走出屋外。老头子若是不喝点酒,做出来的饭菜都没有味道。
哆哆哆哆身后传来阵阵异响,还有老头子的呼喊声。“记得别偷喝!”
“知道了。”凌云忍不住回头看了眼,只见老头子单手拎着大剑,他正在切菜,切土豆丝。
凌云脸上并没有任何惊讶的表情,从小到大和老头子在一起,各种不可思议的事情都经历过许多。时间长了,也就形成了一种习惯。
烈焰红唇酒吧。
“来两瓶伏特加,要够劲儿的!”
洪亮的声音穿透嘈杂,不知什么时候吧台前多了个少年。血色风衣满是风尘的味道,敞着胸膛,黑色皮裤下边有双长筒皮靴,踩在地板上踢踏作响,不过很有节奏感。
对于这个少年,吧台服务生显然认识。经常给那个老酒鬼出来打酒,酒吧里的服务生没有一个不认识凌云的。
劲爆的音乐震颤着耳膜,舞池中少男少女们疯狂地扭动着身体。舞台上领舞女郎穿着齐p小短裙,飞舞的秀,勾魂的眼神。娇躯活力四射,勾引起无数男人原始的。
骚男和少妇们左右环顾,物色着自己的猎物。空气中飘荡着各种香水混合的味道,偶尔掺杂着兽性荷尔蒙的汗味,还有一丝少女的体香。
这里是海上市北门的一间小酒吧,在这的年代里,富二代,有钱的少妇,满含春情的学生妹,各种各色的人出入其中,脸上洋溢着寻求刺激的渴望。
在这个恶魔横行的世界,能够活下来也是一种幸运。越是被现实压抑,人们的思想越是想找个地方放纵和泄。大部分人们在这里放纵着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那是对内心恐惧不安的一种掩饰。
透过灯光,不远处阴暗的角落里一对情侣竟然忘我亲吻着,在这种场合大家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
每次帮老头子来这里打酒,凌云总喜欢坐在吧台前的高脚蹬上,欣赏着舞池里的男女,然后将酒瓶拧开盖子,每瓶都偷喝几口。
仰脖灌了几小口,很呛,辛辣的酒气直冲脑门,眼泪都忍不住流了出来。凌云很喜欢这种感觉,他觉得只有这样才更加像个男子汉。
不远处的6号桌子看去。只见那群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