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懿记得很清楚,当时楚采薇亲口告诉他,司徒封被杀的消息中,不会出现他的名字的。
倒不是他视名利为粪土,年少轻狂,谁不梦想着腰缠万贯,怀抱美人,万人敬仰。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一语道破了古往今来所有男人的追求,沈懿自然也不能免俗。
但是自家人知自家事,寒骨症就像是一柄高悬在他头顶的利剑,谁都不知道它会何时掉下了,也许是三年,也许是五年,或者是明天。
钱再多,也要有命花才行。
名气再大,命都没了,不是白搭
所以在收集齐华佗残卷,治好寒骨症之前,沈懿不想为这些无意义的虚物上浪费时间。
不论是郑鸣的邀请,还是林妙的挽留,他毅然决然的拒绝,背后也有自己的考量。
出名在外人看来是梦寐以求的事情,可是在沈懿眼中,反倒是累赘,出名的同时,必定会惹人注目,这种感觉他在被选为特招生的时候,就深有体会。
一双双挑剔的眼睛无时不刻的注视着你,等待着你哪怕犯下任何一丁点错误,或者作出成绩。
这种情况下,他要想动什么脑筋,用难如登天来形容斑点都不为过。
楚采薇这女人看似疯疯癫癫的,可是办事儿的手段,沈懿还是很相信的,她说不会外传,那么司徒封死的消息,绝对会被限制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甚至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
王明胜的身份,他从王松等人的称呼中,也猜到了少许,可即使这样,他也不认为楚采薇想要遮掩的消息,王明胜能打听得到。
在华夏国,楚采薇绝对属于权力巅峰的人物之一,而且还是用拳头取得,比任何的心机斗争获得的位置都要稳固一万倍。
毕竟在这姑眼里面,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可不仅仅是口头说说而已,她要是真横下心杀人,神仙来了都挡不住。
这些信息如同雪花一般,在沈懿的脑海中纷纷扬扬的飘过。片刻后,他抬起头直视着王明胜,缓缓地说道:“这样一来,可能性就只有一种了,当晚在那个房子里的人,出卖不,或者说,她一开始,根本就是你们的人。”
雷君很有钱,他从来都不掩饰这一点,丝毫没有遵循财不外漏的教诲,这一点从他的衣食住行,处处都能体现出来。
他住着豪华别墅,开着天价跑车,身上的衣服没有一件是低于五位数的,可以说他身上的东西如果脱下来换成钱摞在一起,比他的人还高。
“那些土财主们懂什么人性就像天生就是贪婪的,没有人不喜欢和有钱人打交道,自以为可以占点小便宜,真是可笑之极但我就是要利用他们这种心理,反过来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这就是我为什么可以短时间就可以聚集起如此庞大的势力的原因”
雷君手掌重重的拍在桌子上,神色中满是得意,在他看来,没有女人会喜欢平庸无能之辈,只有像他这样雄才大略的伟岸男子,才会被女人青睐。
他虽然自恋,可还不至于自言自语,在身前不远处的沙发上,坐着一位身材高挑,容貌冷傲的女人,双手抱在身前,雄伟的山峰看得人心惊肉跳,带着玩味的笑容,看着这个喋喋不休的男人,笑眯眯的说道:“原来是这样,看来以前是我小看你了。”
雷君脸上的笑容更加得意了,毫不客气的坐在了她的身边,伸手拿起桌子上一瓶红酒,笑着说道:“普通人都把八二年的拉菲挂在嘴上,可怜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这样的口福,这瓶是我三年前在一次慈善拍卖会上买下的,正宗的八二年拉菲,我可是一直都没舍得喝呢。”
猩红的酒液注入晶莹剔透的高脚杯,映红了那张他日思夜想的美丽脸颊,呢喃道:“我的长处还有很多,只要你可和我多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