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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的某些天赋是与生俱来的,总会在适当的时候无师自通了。

    沈懿以前觉得天下最难的事情就是安慰女人,可真当一个大美女在他怀里梨花带雨哭的稀里哗啦的时候,他发现一切好像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谁说没人要的,你这么漂亮,怎么会没人要呢。”沈懿用手梳理着司徒冰婉柔顺的黑发,声音前所未有的柔和。

    司徒冰婉破涕为笑,睁大了眼睛,无比认真地说道:“真的么”

    沈懿看着沾满泪珠,宛若雨后新晴荷花的俏丽脸颊,心神不禁一荡,脱口而出:“那是当然了,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了。”

    司徒冰婉羞涩的低下头,犹豫了半晌,鼓起勇气小声的问道:“那和韩霜比呢”

    沈懿顿时语塞了,他和韩霜认识了差不多三年,一个精彩艳艳的特招生,另一个是风华绝代的校花,两人原本就情愫暗生,不过都没有率先开口捅破那一层窗户纸而已。

    转折点就是沈懿生病的那段时间,所有人都对他敬而远之,唯有韩霜每天去看望他,给他送饭,陪他聊天开解心情。

    当时的沈懿可没有像现在这样,有如此强大的意志力,从一个人人羡慕的天才,变成了一个身患绝症的废物,强大的心理落差,让他的脾气变得奇差无比,经常无缘无故的摔东西,冲人大吼,医院的护士都不愿意接近他。

    在那段堪称是沈懿人生最低潮的时期,是韩霜帮助他度过的,如果不是因为寒骨症的困扰,那时候两人就在一起了。

    在外历练的两年,支撑着沈懿从无数次绝境中爬出来的,未必没有韩霜,所以在确定自己的病情稳定之后,他回到学校第一时间就找到了韩霜。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们看似确定关系的时间不长,但实际上早已经神交多年了,感情远比一般的恋人要牢固得多。

    看到他讷讷的不说话,司徒冰婉已经明白了答案,惨笑一声,满脸黯然的低下了头。

    沈懿搓了搓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才好,总不能说我们不能在一起,你还是去找根黄瓜吧,这对于一个花季少女还说,也太残忍了。

    好在上天似乎也不忍心看到这一幕,安静的胡同里突然喧嚣了起来,一群手持棍棒板砖的年轻人冲了进来,领头的是个光头纹身的大汉。

    看到这个大汉,蔫了吧唧趴在地上的郑旺,马上来了精神,从地上一跃而起,媚笑着迎了上去,道:“彪哥,您怎么亲自来了好久不见啊”

    牛彪翻了个白眼,不耐烦的说道:“见你老母,这次又捅了什么篓子赶紧说,老子事儿多,忙着呢”

    郑旺脸上的刀疤抖了抖,三角眼里闪过了一抹恼怒,不过形式比人强,眼前这个人他可惹不起,将心头的恶气压了回去,他伸手一指沈懿,怨毒的说道:“就是这个小子彪哥,今天一定要卸他一条腿才行”

    光头大汉上下打量了一下沈懿,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道:“我说郑旺你小子最近是不是在那个女人床上下不来了,成了软脚蟹连这么一个小孩子都打不过,还有脸叫我来”

    郑旺老脸一黑,从外面上看,沈懿的确和一个在校的大学生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或许是他的那双眼睛,比寻常人要明亮一些。

    “彪哥,这小子有鬼的,你千万不要大意了。”万般无奈之下,郑旺只要硬着头皮解释道。

    牛彪信他的话才有鬼了,不过他也懒得问那么多,转过身对手下的小弟说道:“大毛,小孙,你们俩去把那个小子打一顿,让后面的兄弟不要再进来了。娘的就一个毛头小子,还让老子带这么多人”

    被点到名的是两个二十岁出头,头发染成花花绿绿的年轻人,一脸的桀骜不驯,属于那种就差没把我不是好人写在脸上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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