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马上就来了,你们想坐牢就继续。”
那些人嚷嚷开,个个咬牙切齿,似乎在说,他们是来找媳妇的,不犯法不用蹲牢房。
原殷之身后的村民也没那么闭塞,知道拐人犯法,何况是有原殷之的承诺在先,就算真的打起来,也不能抛下原殷之和那个和气的小伙子。
也都纷纷挺胸膛,不让道,这么折腾着,竟然真的远远听到了警笛声。
原殷之松了口气,不得不说,这里虽然偏僻,出警速度还算靠谱,这深山林静,警笛的声音尤其明显,对方也不再叫嚷,却仍是不肯走,似乎还是要把女人追回来。
这个时候原殷之怀里的人动了动,他忙低下头,就看见程冬艰难地睁开眼睛。
原殷之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谢天谢地,他从来不信鬼神,前一刻还手握武器跟街头混混要跟人干架,这一刻却觉得浑身发软,被程冬那焦距不稳的眼睛看了,就能安心地睡过去。
然后他就真的睡过去了。
程冬浑身都疼,醒过来第一眼看见原殷之,本来很惊喜,结果下一秒原总就朝他压了过来,他以为这会是个电影里那种劫后余生的拥吻,虽然觉得很不恰当,还是闭起眼准备接受,却没想到原殷之并无此种打算,而是歪在他胸前,干脆利落地晕了。
身旁嘈杂,两个寨子的人在用方言你来我往,远处警笛叫得厉害。
程冬试了几次,没人答他话,他只好躺平了,压在胸口的那颗脑袋压到了他的伤处,有点疼,却也让他安心。
他伸手摸了摸原殷之的头,心想都这样了,这人要是还把自己当老板,那他
他就不答应。
原殷之是饿晕的。
这恐怕会被列入原总最不堪回首事件之一。
在这地方就只有程冬一个人会照顾他,所以他水土不服在屋里睡了一天,也没有人过问,结果醒来空着肚子就上山了,情绪紧张,还被惨兮兮的程冬给刺激到,放松神经后就不省人事了。
他是在寨子里的医疗站醒过来的,吊着葡萄糖,程冬坐在他床边,正用捧着一块黄澄澄的菠萝。
原殷之的目光在程冬擦伤的脸上转了一圈,然后就盯住了人手里的菠萝。
“你现在还不能吃水果,会胃酸过度。”程冬毫不客气地几口把菠萝吃了,吮了下手指,把床头柜上的保温壶打开来,原殷之立刻闻到了食物的香气。
“阿黑家的媳妇给你杀了鸡,我帮你剁碎熬了粥,你先喝口水,慢慢吃。”
原殷之直起身靠在床头,伸手接过程冬递过来的碗,程冬的手指上还残留着菠萝的清香,他也觉得奇怪,饥饿是最无法忽略和抵挡的欲|望,自己这时候竟然还能心猿意马起来。
“你伤势怎么样?”
程冬把胳膊上包着的纱布给原殷之看:“没事了,其他地方都是皮肉伤,就这个比较麻烦,恐怕会留疤,回去可能要做除疤手术。”程冬皱皱鼻子,似乎是觉得麻烦,但当艺人就是如此,凡事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都要具备观赏价值。
“你不是去找人吗?为什么会搞成这幅样子。”
程冬摸摸后颈,知道该来的总要来,他才给苏瑾打电话被骂了一顿,现在又要被原殷之骂。
“我从那个老人家家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有点晚了,路就辨不太清,走偏了,走到了另一片山,就遇到白小雯了,就是那个姑娘。她说她是被拐卖到山里的,已经逃了两天了,身后一直有人追,她不敢从路上走,不敢找车,因为那一带都知道她是买回去的媳妇,只能往林子里跑,我们说话的功夫,那些人就追过来了。”
“所以呢?你就为了救人,把自己搭进去?”
程冬抓了抓裤缝边:“那我也不能不管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