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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就跟大家处的很热络。古代的东西比较简单,生活却也比较清苦。小晴天刚开始挺不习惯,但一想起李小溪连砍柴烧水做饭都会了,自己一个男人该不会这么糟糕吧。所以短短几天很快也就适应了军营中的生活。

    而很快,出战的日期就要到了。

    各国穷兵黩武的日子,人民真是苦不堪言。

    既然要完成这个维度世界的任务,就得解除人民的痛苦,征服这个世界。那自己一定要崭露头角,站到顶端!这样才能算是自己征服的。才能救出李小溪和自己。

    自己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不管前面是风还是雨,自己一定要闯出去!

    这些天,小晴天勤练古代枪术,刀剑术。因为自己天资聪颖,加上自己的特殊能力信心大增。居然很快就熟练掌握了。教导他枪术的伍长也非常吃惊。

    伍长叫沈欢,对他的成员实在是贴心有加,本身实力又很棒,所以大家很佩服他。小晴天也不例外。

    之所以勤练各种刀剑兵器,是因为这里是古代战场,虽然自己有特殊能力在身,但还是把适应战场的各种技法学会,这样在战场上会比较好。起码不会除了特殊能力以外,能做的只有逃跑。

    越学越快!小晴天才短短几天,枪术已经厉害得出奇!伍长惊讶不已,小晴天自己也觉得挺不可思议。难道,拥有特殊能力,还拥有特殊学习力吗?或者是心里作用吧。一直知道自己能行,果然就能行!

    刀剑术,搏斗术等等也掌握得如火纯青。自己在现实社会中,哪有这般机会可以动刀动枪。现在该不会是因为释放出了压抑了二十多年的闷骚劲,而使自己的身体学习能力大大进化了?

    “你很厉害。果然是分队长分派下来的人。你现在各方面都超过我了。就连我一向得意的枪技,你也超过我了。好好干,早晚位阶会比我高很多。到时候,不要忘了这些兄弟们啊。”伍长沈欢微笑着说道。

    看着这些同伍的士兵们,小晴天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大学宿舍。一模一样的热络,回不去的曾经,美好的回忆。等到自己回去了现实世界以后,这些哥们也会变成回忆了。一想到这个,就有些感慨,天下无不散的宴席。

    额,才相处几天就感动成这样。小晴天暗自觉得好笑。而事实上,他真是一位重感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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