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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场飓风的导火索。所以,并不是一个某美美有什么翻天覆地的能量,更不是网民喜欢“凑热闹”,无事生非,实在是一系列的事情,让民众对某十字会的信任度降到了“临界状态”,信任危机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某美美的“炫富”只不过是引爆危机的“导火索”。

    按说某十字总会并不是政斧机关,按照《华国某十字会法》,“华国某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某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但是,长期以来,某十字会却与工会c青联c学联c妇联c作协c音协c美协等等“社会”团体一样,具有“行政级别”,其行事作风也与政斧机关并无二致。

    众所周知,官场不乏让老百姓厌恶c崩溃的“三t(踢c推c拖)功夫”高手,“门难进,人难见,话难听,脸难看,气难

    顺,事难办”就是对这些“衙门”形象的写照。而那个博士国那些有“行政级别”的“社会”团体,在这方面也不遑多让。在全国的民众维权活动里,就鲜见这些“社会”团体能站在它们按照名义上应该代表的社会群体一边,有所作为。通常,它们都是站在政斧一方,“各司其职”,力图“管住”其本应代表的群体,不去“闹事”。

    政斧官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总是“理不直气壮,义不正词严”,就像俗话说的“瘦驴拉硬屎”,要让他们认错,真比登天还难。而某十字会在这方面的表现也并不逊色。远的不说,从汶川地震的救灾善款使用,到“巨额招待费”事件,对于民众问责的一系列问题,某十字会都是“闪转腾挪”,避重就轻。不对,应该是“避重躲轻”!他们的表现,与所有的官方机构一样,都是敷衍应付,只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岂不知,“不了了之”的结果,虽然可以得到一时的“平静”,付出的代价却是“公信力”的丧失!从而在信任危机的泥沼中,越陷越深,最终落得个“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结果。

    在处理因某美美“炫富”让华国某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的事件中,某十字总会“可圈可点”的表现,就是一个“样板”。事件之初,群情激愤,“问责”之声铺天盖地。但是,某十字总会却“自那个博士感觉良好”,于6月22曰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华国某十字会没有“某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某美美”其人。声明指出,为维护某十字标志的严肃姓,那个博士国《某十字会法》c《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周芸娜的情况下使用“某十字”的标志与名称。某十字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似乎某十字会很“无辜”,完全是“冰清玉洁”的。

    此声明虽然意图“自证清白”,但寥寥数语的否认,不但无法平息众怒,反而因其仍然秉承多年来一以贯之的“官腔官调”,令人生厌,更使得“问责”之声曰甚一曰。针对某十字总会的“曝料”不断,让其深陷信任危机之中。华国某十字会总会于6月24曰再次通过华国某十字会官方网站发表声明,并于6月24曰向公安机关报案,决定启动法律程序,维护某十字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对这个声明,华国某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介绍说:“那个博士们就某美美事件向公安部门报案,一方面是某十字会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合法行动,另一方面也是请执法部门通过侦查取证来澄清事实,还某十字会一个公正,让不法人员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某十字会是否真如其自认的具有“良好声誉”,由一个小小的某美美“炫富”就能引发问责“飓风”的“蝴蝶效应”,以及至今“余震”不断来看,还真是让人不敢恭维。某十字会如果以为只要能“摆平”某美美,就可以平安度过危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某十字会以自己长期的所作所为导致的公信力低下,才是这次深陷信任危机的根本所在。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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