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帆说:这个也可以这么理解,在革命的关键时候离开了革命队伍,是脱逃了革命。但是他不是员,他的思想从来没有跟我们党一致过,因此也就谈不上叛变。
梁宏达说:江书记,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你问吧。
你们当时为什么不处理龚德兴?
已经处理了呀,让他离开队伍,等于撤了他的职务。
他叛变了革命,为什么没有处决他?
我说了,他不是党员,因此也算不上叛变革命,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革命者。他离开队伍,我们是同意的,甚至求之不得。何况当时是抗战时期,他对抗日还是赞成的。
那此事该如何定性呢?
一个革命的同路人离开了革命队伍,不能算叛变革命,如果是叛变革命,当时就处决了。
那他后来又重新进入革命队伍,他是不是混进革命队伍的内奸呢?
后来的情况我不了解,你们可以调查其他同志。
后来地下党那么重用龚德兴这种人,是不是说明整个地下党都烂了呢?
那绝不可能!我当时留下的都是革命意志坚强的同志。
江书记,八大队有一批粮食,北撤前你们县委对此是如何处理的?
时间长了,这个事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因为当时北撤比较匆忙,工作千头万绪,重要工作都很多,比如留下坚持斗争的同志,我都要一个个找他们谈话,粮食的事算不上大事,就没放在心上。县委是研究过余下来的那批粮食,好像是交给申智青处理的,对了,还有老杜。老杜是管后勤的,智青是管警卫的,这事就交给他们了。
为什么不交给留下的同志?
当时匆忙北撤,不知道到哪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如果很快就回来,部队吃什么?至于留下来的小股部队,我们另外有一批粮食。但是作为预备军粮,需要严格保密,这是地下工作的基本原则。如果把这批粮食交给留下的同志,万一有人叛变了怎么办?
那说明这些粮食的确是军粮。
也没明确说是军粮,反正藏一些粮食总没错。
县委没有作过这批粮食补偿给枣溪群众的决定吧?
我记不清了,大概在研究时申智青说过的。
那当时您有没有同意呢?
我当时叫他们相机处置。
我听您刚才说,这些粮食是作为部队回师的军粮的,怎么又能给枣溪群众呢?
我说了,不知道部队什么时候会回来,时间久了粮食会烂的呀。可能智青就是这个意思,部队回来的话给部队吃,如果部队一时回不来就给枣溪群众。
那后来部队回来了,应该交给部队,怎么能私分了呢?
老杜如果在,可能他会想起来,智青可能已经忘了,我也忘了。等部队回来已经解放了,不在乎怎么一点粮食了。
这事跟您没关系,你事情多,忘记了很正常,申智青是经办人,怎么会忘呢?不管忘没忘,这是军粮啊,申智青和龚德兴怎么能私分军粮呢?
不能说私分吧,枣溪被鬼子烧光了村子,损失很大,前几年他们没粮食吃,把这些粮食拿出来给他们度荒,算是补偿嘛。
只要是军粮就不能动,动了就是死罪。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没粮食吃的地方很多,哪有动用军粮的?
你说的也对,但是当时既然我们县委决定补偿枣溪群众,就算不得军粮了。
你们县委不是没作这样的决定吗?
应该算做过决定的,我让老杜和智青全权处理这件事,智青有权做决定,他是县委委员。
但他处理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没有你们那个县委了,更没有他这个委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