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还没破。
丛郁很懊恼,但没关系,她有的是时间。所以,当贝壳姑娘把鞋套编好后,她第一时间就抢了过来。可是她漂亮的贝壳姑娘生气了。
她很无措,想到平日里张有容讨好周依依(张有容:→_→并没有!)的样子,她想,她要投贝壳姑娘所好,贝壳姑娘喜欢什么,她喜欢吃(宋阮盟:→_→并没有!),吃的还很多,那她就给她弄好吃的去。
在她仅有的记忆中,满心满眼都是宋阮盟,当宋阮盟醒过来后,于琮还记得要讨好她的姑娘,捧着一直小心捏在手心里的红色珍珠捧到她眼前,一脸期待她的反应。
大多数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珠宝,本文的女主角是特殊的,她才不可能会稀罕这种红尘俗物!
如果想看到她是这么个人,那就错了。她是个有些小虚荣的女孩,否则前世也不会因为一开始被打压了心里不舒服。她喜欢钱,喜欢珠宝,喜欢打扮,喜欢美好的名声,上辈子被这些表面的虚荣所累,尽管有丛郁步步紧逼的因素在内,但又何尝不是因为她的虚荣心作祟,所以无法忍受彻底被丛郁压死在无名之中。
虽然重活一世,对很多东西都看淡了,但女孩子喜欢珠宝的天性却是没有变。看到这么漂亮的天然珍珠,宋阮盟的神色好了很多,走到火边,对着火光看,珍珠红得耀眼,火光在红色的表面上跳跃着,仿佛是本身冒出来的红莲业火。
“贝壳里挖出来的?”
于琮点点头。
看过后,不是自己的东西她也不会贪,便把手头的珍珠递给她:“很漂亮。”
于琮摇摇头,又把珍珠推了回来。
宋阮盟诧异的挑挑眉,试探的问道:“给我?”
夜晚,于琮c冯袖c宋阮盟三人一起前方丛林,于琮是实力担当,冯袖是移动推车,宋阮盟是幸运担当。三人当着夜色出发,于琮手上拿着唯一的一把强光手电,这个手电是她用是个小鲍鱼跟节目组换的。也就是说,她一开始说要去晚上打猎,就已经想好了下午潜水去弄些好东西跟节目组换强光手电了。
这是宋阮盟第一次大晚上出来,还是到丛林中,这个时候的她一改白日里的强势和随意,时刻都跟在拿着手电的于琮旁边。好几次冯袖为了避开旁边斜插出来的树枝不小心把她挤到后面时,她就会一把推开他,然后再次紧紧跟在于琮旁边。
冯袖有些纳闷的挠挠头:“宋同学,你是怕黑吗?”
宋阮盟呵呵冷笑:“你觉得我像是怕黑的人吗?”
冯袖老实的摇摇头。从宋阮盟平日里的作风可以看出,她除了有点恐高和怕蛇以外,几乎就没什么害怕的东西了。
于琮看了二人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只拿着强光手电四处照,忽然,手电筒划过什么地方时忽然一顿,猛地照到原来经过的一处,宋阮盟眼睛好,低呼:“是野鸡!”
“嘘。”于琮指尖轻轻抵在宋阮盟的红唇上,“不要吓跑了她。”
于琮的手指有点凉,宋阮盟却一把拍开,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一般人做这个动作不应该是抵在自己唇上吗,怎么手就放她嘴上了?
她抹抹唇,心下嘀咕,也不知道于琮解手完有没有洗手。
于琮有些遗憾,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手指放到宋阮盟唇上,也不知道自己在看到她的表现后遗憾什么,晃晃脑袋,把注意力放在距离他们十几米远的灌木丛中的野鸡上。
强光手电的手柄很细,她横放着咬在口中,举起看起来一动就会折断的小弓箭,树枝搭扣挪到眼前,眯起眼瞄准,三秒后,“嗖”的一声,那看起来轻飘飘的树枝竟生生穿透了野鸡的脑袋!
野鸡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就趴在了地上。
冯袖忍不住低声赞叹:“好箭!”他蹭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