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不齿的勾当。
似是为了证实胡不归的猜想,就听那坟侧的窟窿里传出一阵巨响,紧接着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窟窿里探了出来。那张脸的脑门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胡不归二人。
胡不归一看,不由得心中暗暗叫苦,双眼瞪的浑圆。
怎么就没想起来是这个东西!
这玩意儿其实是一种野狗,在茅山术中被称谓地魔。
原来早些年间的野狗和现代的野狗大不相同,有些野狗的种类在解放前后社会稳定下来就逐渐绝迹了。乱世之中人命如同草芥,因为死的人太多,暴尸于荒野的情形到处都有,所以,诸如野狗,野猫,乌鸦等等吃死人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了。
据说,在乡下山野间有种专吃死人死尸的野狗,这种狗鼻子很灵,能闻着几十里外死人的尸味。它们牙尖爪利,能在土坟上刨洞,刨到棺材了,就用脑袋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而且这种野狗体形巨大,生性凶残,吃多了死人的肉和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有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大活人,也往往会发起狠来,直接扑过去撕咬至死。
这种长着血瘤的野狗,由于常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的话就别想活了。它的特征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早些年因为条件所限,穷人的廉价薄棺,最好的不过是”三寸柏木板”,棺板被这种狗,用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继而拖出棺材来吃掉。
而先前,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所听到的“嘭嘭”声,就是这地魔用头碰那棺材所发出来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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