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错本来打算将洛小灵带回云霄阁,让阁主为她疗伤,以阁主八百年的修行,轻轻松松就能治好。
转念一想,主人好不容易从云霄阁偷跑出来,现在又把她带回去,等她醒了指不定得收拾自己,但要是不带她回去,就会白白失去一条命,而且对身体的伤害不容小视,到底该怎么办呢?
刚从皇宫出来的林千曜,看见不远处的樊错怀里抱着什么站在那里愁眉不展,便走了过去,近看才看清他怀里抱着一只浑身是血的猫。“这位兄台,你的猫受伤了!看起来很严重。”
樊错听到有人在叫自己,随口答了一句“嗯,”,从头至尾视线都没离开过怀里的猫。
“在下的府里有上好的金创药,若是你不介意便随我到府邸拿药给猫敷上吧!它应该快不行了,我的府邸就在前面不远,很快就到了。”
樊错起初没在意对方说的什么,听到“它应该快不行了”顿时恼怒,竟然说主人快不行了,哼!你才不行了,你全家都不行了。
抬头瞪向对方,夷!这不是买灯笼遇到的那个人吗?虽说当时自己没有仔细观察他,但依稀记得,叫啥来着?阳光?不对,不对。
“你是”
“在下林千曜。”
得,林千曜,这名儿多阳光啊!
金创药对妖来说根本不起作用,但现在主人受了伤,又不能回云霄阁,再看林千曜的穿着,非富即贵,住在他家自己既能去找人为主人治疗,又不用担心主人的安危,这感情多好于是打着如意算盘对林千曜说道:“不介意,不介意,只是”
“只是什么?”
“我现在找不到住处,身上又没钱,我的猫唉!”
“不如到我的府上去住吧!”
上钩了,上钩了,“这我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
“不麻烦,我的府上还有很多的空房间,再说你的猫还在流血。”
“那,好吧。”樊错心里乐开了花,主人,我们有希望了,我一定会找人治好你的伤势。
“兄台怎么称呼?”
“我叫樊错,你直接叫我名字就行了,千万别叫樊兄。”(樊错:偶是一只自恋滴蝙蝠。)“好,好!现在像樊错你这样豪爽的人不多见了,往后你我直呼名讳可好?”
“自然,那我们”
“哦,这边走。”
樊错随着林千曜来到了林府,偌大的林府并不因为只有林千曜一个主人而显得空旷(林千曜的爹娘住在皇室驿馆,实则是凤锦国主担心林千曜他日会集合朝中势力,独当大权,方才软禁了千曜爹娘作为林千曜的把柄,这个十五岁考状元,十六岁入朝堂,到现在已在朝中建立大半势力,成为国主身边最信任的人,在老百姓眼里林千曜是风风火火,前途无量,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其实失去了太多太多
三岁:邻家孩子手里拿着糖葫芦的时候,自己却端着文房四宝在练字;
七岁:整天奔走于书房之间,书架上有什么书,放在什么位置,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
所以在林千曜的脑海里‘童年’就是一个虚无缥缈的词,也可有可无
十五岁:自己每晚看书要看到大半夜,甚至连用膳也在书房,最后考上了状元;
十六岁:拿着爹给的一百两银子,和街上的各行小贩合作,双方掏一半得钱订购要卖的东西,最后赚来的钱分成而得,三年后自己从一百两银子变成了数十万,建立了‘水月轩’;
十八岁,爹娘被国主软禁在皇室驿馆)。
房屋周围种了很多价值不菲的树木,中间有一个玉石砌成的鲤鱼池,全是凤仪国进贡的水晶鲤,此鱼十分小巧,眼如水晶,尾如玉扇,即使在水中鱼鳍也能发出银光,一条小路的尽头是一间竹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