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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双手指节清晰,十指修长,掌心有一层薄薄的茧,一看便是握惯了剑的。这是一双和他多相似的手,她曾经紧紧握住,只可惜没有握得牢。也是自那人之后,祁鸢认为,自己这辈子怕是都再握不住哪一个人的哪一双手了。

    便是冷血至极,但再怎么看起来无坚不摧的人也总有自己的弱点,而对于祁鸢来说,那个弱点便是一个情字。她曾经以为自己对那人已经不那么在乎了,至少相对于从前而言,不会再那样重视。却不想,如今只一双与他相像的手,便引起了她心底的思绪万千情思不浅。

    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那一刻,有微微光色洒落,树荫下一双人儿相视而笑,红线于是自此相系,莫逆于心。

    在大家的眼里,那个从来被受欺负的二小姐终于寻见了良人,不会再受欺负。其间对此事感慨者有议论者有,多是抱着看戏的心态。却独独宋歌,他牵着女子的手,唇角微勾。

    他曾经对她许诺,会带她离开这个没有一丝人情味的家,却因晚了些而让她受了那样多的委屈。还记得他说那句话的时候,她对着他睁大眼睛,看上去有些惶恐无助,却最终点了头,那时的泠儿多信他,他却迟了这样久。

    不过还好,一切都不晚。如今他牵住了她,她说看起来好了许多,他也相信他们之后也会很好很好。

    摸了摸头,宋歌在心底笑笑自己。难怪某个人总叫他多读书,看来那还真是一件必要的事情。

    他是真的不会讲话,不会形容,连个心境都不晓得如何表达,只能一直说什么“很好多好很棒”之类的词,却是半点讲不出什么诗意又美好的句子。因为这样,他也没有办法对她说些讨人喜欢的话,没有办法用言辞哄她开心。

    或许遗憾吧,可是

    宋歌望了眼自己与她相牵的手。

    可是,这样真的很好。真的很好。

    夏夜闷热,便是有露水湿了叶尖,偶尔有风带过,却也还是让人不舒服,一动便是一身的汗。但林镇却不,毕竟是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气候当然也较之其他地方更加宜人一些。

    欢颜一直知道即墨清喜酒,最喜的便是般若,可般若酒那样寒,喝多了对身子并不好。是以,在许久之前与邻居大婶一同采摘松针煮茶的时候,她也学着用摘下的松花与那大婶一同酿了酒。松花酒香,饮着也暖,因其有些药用,对身子也好。这是那个大婶告诉欢颜的。

    算算时间,如今那酒也在地下埋了几近一年了。

    欢颜拍拍罐上的泥,满眼满面都是笑意。她没有告诉过他这坛酒的存在,一直一直便想给他一个惊喜。而今日是他们的大喜日子,拿出来喝正好。

    院里门前绑了红色绸缎,厅内一双红烛燃得欢畅,烛前一个喜字,是镇内一位老人家剪出来的;那位老人家一生和顺,与老伴一直平平稳稳走到现在,是真正的白头偕老。

    便因如此,镇里每一对要结亲事的小儿女在成亲之前都会去那个老人家那儿讨个“喜”字,为一个吉利。

    轻轻抚上那枚喜字,欢颜微微垂了眼,面上飞来一抹绯色。

    那个人,在屋内换衣裳呢。欢颜从没有见过他穿红色衣裳的模样,毕竟他平时多穿素色,便是从前在皇城,也不见他带过什么艳色东西。若要这样讲来,那么,他穿红衣的样子,便该只有她是见过的。

    屋内器物不多,红绸子却系了许多条,虽说每一条都被精心打理过,可除此之外,这里再没有其它。说起来,这个婚礼委实是简陋了些。

    星月交映,欢颜不晓得这个时辰是不是吉时,也不晓得这个日子宜什么忌什么。但能嫁给他,这一天当是最好的日子,这个时候,当是最佳的良辰。

    从屋内走出来,即墨清难得正式的束了冠,墨发漆漆,眼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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