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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果是有漏业因所致,有漏业因分善恶两类,善有善报,可在六道轮回中得人、天果报;恶有恶报,只能得畜生、地狱果报。无漏果是无漏善业所致,可成就阿罗汉、菩萨和佛。中国传统儒家经典里也有类似的观点,如《易坤》中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但是,儒家的善恶报应说是建立在“天道”观上的,而佛教则不承认宇宙间有任何cāo纵众生命运的力量存在,众生的生死轮回、善恶报应都是由自己的业力所感召,即如《妙法圣念处经》上说:“业果善不善,所作受决定;自作自缠缚,如蚕等无异。”《阿难问事佛吉凶经》说:“善恶迫人,如影随形,不可得离,罪福之事,亦皆如是,勿作狐疑,自堕恶道。”佛教的因果学说是缘起而生的,不同于一般的、机械的因果报应论。

    如果能符合“至诚合天”的原则,也就能预知祸福。“天”乃是自然之法则,若我们起心动念都能合乎自然的法则,不加丝毫的妄想和分别,凡事心必诚、言必善,则吉凶祸福都是可以推论和想见的了。我们观察一个人,只要看他的行为就可推论出他的报应,如果都是善行,那么可以预知他的福报将会来临;相反,观察一个人的行为,都是恶行,则可知他的祸端也就要来了。所以,我们要了解将来的吉凶祸福,乃至自己这一生的顺逆,都应当从我们起心动念、言语造作处去反省和思虑。

    中国儒家的传统注重一个“诚”字。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诚”和“信”可以互训:“诚者,信也。从言,成声。”“信者,诚也。”“诚”是指“天人合一”,是天与人之间的互动。“诚”也是“真实无妄”和“诚实无欺”。说他“真实无妄”,乃在于“诚”是客观存在之实理,不仅是天之道,而且亦存在于人xìng之中,故而人应当保存自有本xìng,如其本来所是,勿起任何私心杂念。北宋著名思想家张载说:“诚则实也,太虚者天之实也。”“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北宋理学家二程(程颢、程颐)说:“无妄之谓诚。”程颐的弟子吕大林解释道:“信哉实有其理,故实有是物;实有是物,故实有是用;实有是用,故实有是心;实有是心,故实有是事。故曰诚者实理也。”而所谓“诚实无欺”,是指人要真实地对待自己和他人,既要表里如一,不失其本心,又不欺骗他人。《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朱熹说:“诚,实理也,亦诚实也。有汉以来,专亦诚实言诚,至程子乃以实理言,后学皆弃诚实之说不观。《中庸》亦由言实理为诚处,亦有言诚实为诚处。不可只以实为诚,而以诚实为非诚也。”

    此第一段讲的就是“改过之因”。吉凶祸福先有预兆,无论个人、家庭、国家,都是有预兆的。佛经里常常说阿罗汉能知过去五百世、未来五百世,这是每一个众生的本能。而现在能力丧失了,就是因为心乱了,被迷惑了,所以要把心上的障碍去掉,恢复心地的清净。避祸纳福乃人之常情,而“福”是从“行善”来的,若不消除业障,也不容易得到福。消除业障,就要从修清净心开始。所以,在没有谈行善积德之前,先须改过,将自己的心地真正做一番洗刷功夫。若不能彻底改过,纵然修善了,也会使得善中夹杂着恶,其功难显。因此,改过是积善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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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改过者,第一,要发耻心。思古之圣贤,与我同为丈夫,彼何以百世可师?我何以一身瓦裂?耽染尘情①,私行不义,谓人不知,傲然无愧,将日沦于禽兽而不自知矣;世之可羞可耻者,莫大乎此。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以其得之则圣贤,失之则禽兽耳。此改过之要机也。

    【注释】

    ①耽:沉溺,过度喜好。《韩非子十过》:“耽于女乐,不顾国政,则亡国之祸也。”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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