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宋灵素也根本无心读书,为了在这皇宫里混口饭吃,只能硬着头皮教萧虞忠念书,好在她的本科水平应付他是绰绰有余。
一听说去做别的,她立刻就动心了,恨不得马上丢了书就去玩,但又不得不假装正经道:“王殿下,玩物丧志啊!还是静下心来好好念书吧。来,我们继续读这一篇”
“公主,今日我不想读书了,咱们去玩吧。走。”萧虞忠嬉笑着拉起她的手,起身往屋外走。
“喂——”见他很自然地牵自己的手,她本想质问:你干嘛牵我的手?
可这样被他牵着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心理上并不排斥呀。
所以她欲言又止没有质问他,只问,“去哪儿啊?”
“你不是说想出宫玩吗?我带你出宫去。”萧虞忠笑讲。
“出宫?哇,好耶!我喜欢!”她笑着在他身旁加快了脚步,又担忧道,“可是,能行吗?会让我出去吗?”
“试试看呗,不行再想办法。这皇宫里真是闷得慌,早知道我就不该住进来。”
“谁要你来的,后悔了吧。那你再搬出去住呗,顺便带我一起呗。嘻嘻。”
“进来容易,出去难。估计在我回国前,都得住皇宫里了。”萧虞忠无奈叹息。
俩人一走着一聊着,一直手牵手,见了人也不避讳。
宋灵素觉得和他手牵手,坦坦荡荡,没有什么不可以。这是友谊。她把他当男闺蜜。
而他觉得她都不怕手牵手,他一个男汉又有什么好胆怯的?
况且第一次还是她主动挽他胳膊的,这样的女不可辜负,以后去哪里都带着她,都牵着她的手!
虽然她曾经是这个国家皇帝的女人,但自己既然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手牵手又有何不可?
只有他自己知道,在遇到宋灵素之前,他有多孤独,多胆小,多没安全感。
在无亲无故的异国他乡孤独生活了十年,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就算碰到过几个谈得来的伙伴,可交往后发现自己和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频道的,所以又和他们疏远了。
对宋灵素他是特别有眼缘,是一种情不自禁的想要与之交往。
刚开始他的确有想过要把她作为恋爱对象,可调查了她的底细之后,他只能克制自己的情感。
知道只能和她像朋友般的相处,于己于她于诺盛生都好。
能和她做朋友,他已经很满足了,却又希望能带她回国,一起生活。
这一起生活的概念,他也仅仅是想着和她彼此照顾,能和她一起读书c聊天c玩耍,不一定是要成亲什么的。
关于成亲,那都是远的事情,他不想去想。
认识她之后,他心情变好了,性格也开朗了,好像整个世界都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感慨世间竟然还有这么有趣又有问,勇敢又坚强的女,钦佩不已。
想着她的遭遇,他觉得自己好苍白,尽管从前他觉得自己过得很惨,可和她比起来什么都不是。
至少因为他的王身份,他没有皮肉之苦,饥寒之苦,因为没有受过这样的苦,所以他觉得皮肉饥寒之苦很惨。
他觉得自己只是思乡之苦罢了,但其实还生活得很好,衣食住行无忧,貌似也不食人间烟火。
宋灵素和他的想法一样,俩人都是把对方当做自己的好朋友。
他俩虽然这样想,可是别人不这么想啊,这宫里的人都是井底之蛙,狭隘着呢。
瞧,当有宫女c监之类的人从他们身边经过,见他俩手牵手,都投来嗤笑的目光,并窃窃私语。
不过他俩不在乎,一推搡着,追逐着往皇宫大门奔去。
萧虞忠本以为有皇上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