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简笙是在高一下学期的春季运动会上,我代表我们八班参加了一百米短跑和一千五百米长跑两个比赛项目。跑步是我最擅长的体育项目,以往每年我都会取得全年级第一名的佳绩,这也是我唯一引以为傲的事情,因为程锦总是输给我,至少在体育方面他从没赢过我。但那次一千五百米长跑的决赛上我输给了程锦,人生中唯一的一次。
在离终点仅不到一百米的时候,我被跑道外围一个女生的呐喊声扰了心神,眼睛情不自禁地往她身上瞟了两眼。
那是个其貌不扬的女孩,脸蛋胖胖的,身材臃肿,衣着俭朴,后脑勺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头发色泽黯淡无光,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站在人群中很不显眼。
当时的她正高举着双臂为程锦呐喊助威,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里溢满兴奋的光彩,像夜空中的星辰一样散发着璀璨纯洁的光芒。她挥舞着双手,呼声很大,完全不在意周围的学生向她投来的鄙夷神色,仿佛她的世界里只有程锦。她身边站着一个漂亮的女生,我认识,她叫林夏昕,是我们学校的校花,我们班很多男生都暗恋她,有些自信心爆棚的还给她写过情书,不过都是有去无回。林夏昕也在喊“程锦,加油”,但声音比较温柔,动作幅度也较小,相比于她倒显得文静许多。
离终点还有五十米的时候,我脑子里忽然窜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我当时想,要是有这样的女孩为我加油助威,我肯定会对她好一辈子,然后又忍不住看了她一眼。但就在我走神的一瞬间,程锦突然发力超过了我,待我回过神时他已经接近了终点,我输给了他,很懊恼但又无可奈何。
林夏昕和那个女生高兴地跑到程锦身边,热情地递上毛巾和水。我站在他们旁边,弓着腰大口喘气,心有不甘地盯着程锦。他用毛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对我勾了勾唇角,似乎在嘲笑我。我冷哼一声走了,从那个女生身边经过时,她的目光一直停放在程锦身上,没看我一眼,不过我记住了她。
我站在远处,用手指着她,问张漾,你认不认识那个女生?
张漾说,那个是一班的尖子生,年级前五来着,一枚不折不扣的超级学霸,就是相貌太土了点,叫什么,哦,好像叫简笙,简单的简,笙箫的笙,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男生呢!
我点了点头,不过并未对他表示谢意,而是训斥了他一句,你丫长得跟武大郎似的,还好意思对别人的外貌评头论足呢!
张漾这小子一向大度,不跟我计较,没心没肺地哈哈一笑,说,要是能娶到潘金莲这样的美人,我倒真想做一回武大郎呢,这不是没那艳福嘛!
那天,简笙这个名字刻在了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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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百~万\小!说,从侦探悬疑小说到心理治愈系名作,从网络玄幻小说到罗曼蒂克的爱情书籍,题材不限,种类繁多。我也喜欢写东西,日记从初中开始写,坚持至今。我本来是要学文的,但是老盛想让我继承家业,就逼着我报理科,如果不是看在爷爷奶奶的面子上,我就一意孤行地报了文科,才不管他什么家业不家业的!他不是很重视程锦这个继子吗,遗产什么的都给他才好呢,我不稀罕!甚至我都为自己规划好了未来的路,以后就当一名业余写手,在网上写小说挣点稿费,也足够养活我自己了。
可是这一切都被老盛给终止了,我被迫选择了理科,每天跟枯燥无聊透顶的数理化打交道,整个人都提不起精神,生活没有一点激情,每天都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我觉得我的未来没了希望,一片晦暗。
但是,我遇见了简笙,那个让我一见倾心的女生,我仿佛看到一丝温暖的光亮照进了我黑暗的人生里,我期盼着能再次见到她。
2010年的初雪,是个很美丽的日子,校园里每个角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