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梦想
在中国,舆论监督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也许是直到帝国元年后,才出现这个名词,而在帝国宪法中,甚至特意单独列出同舆论相关的条款。“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在中国新闻舆论监督不仅涉及到言论自由,也涉及到出版自由,也必然受到宪法的保证,也正因如此,自帝国建元后,中国的报业发展可谓异常迅速,短短九年间,全国有一万六千七百家大小报社。
报社多,记者同样也多,于记者而言他们要牢牢地建立起记者的尊严和自信!其实一句话说白了,对大多数记者而言,他们都有着“我是记者我怕谁?谁大爷的屁股我都敢踢!”的观念,而这种观念,恰恰是舆论监督所必须具备的一个前提。
而那些记者和报纸也未让民众失望,在中国有很多腐败案件都是由媒体率先披露,之后检察方才跟进的。一家报纸,不管发掘出了什么猛料,不管涉及哪位高层人士,都可以自作主张地曝光。可一旦被曝光者起诉报社,而报道内容被法律判定为不实,那么惩罚也将是极为严厉的。有不少小报社就因承担不起高额罚款而破产关门。
而在另一边报纸担负着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正是遏制官场上权钱交易的一个有利武器,也正因如此,国会才会制出相应的条款,在中国谁都可以办报纸,但政府却不能办报,监督者不能自行监督。
《金陵时报》是国内一家规模较大的报社,论及影响和名声,不亚于《申报》、《大公报》等知名报纸,而其之所以声名雀起,就是因为其多次揭露官场腐败案,可以说这家报纸就是靠着监督政府建立起了自己的名声。
早晨8点多邵振清睡醒了。四楼的值班室摆有近三十张床,做一名记者是辛苦的,在中国的中产高收入阶层中,第一位是教师、第二是律师、第三是医生、第四就是记者,但相比于前三者,记者无疑是辛苦的,记者们为了得到一个新闻,往往会吃住在报纸,尤其是那些新入行的记者。
由于报社的上班时间较迟,这个时刻还没有人起床,可是,刚才打进来的一通电话,接听的社会部记者的声音太大,社会部记者邵振清的清梦受到骚扰,以至于从梦中被人吵醒了。
“什么?在秦淮河发现裸尸?女尸?”
正在接电话的这位社会部记者突然发出了尖锐的高声。
“好!知道了!我马上下去!”
这位记者挂断电话下了床,朝外间走了出去。
“真够倒霉的,还是没有一个大新闻啊!”
那位社会部的记者嘀咕着走出去后,对于留在这里的记者而言,他们所渴望的就是能得到一个大新闻,按照报社的规矩,都是谁接消息,谁负责报道,所以,如果他们能接到一个大新闻的话,往往就意味着自己能从普通的小记者,一跃成为名记者,甚至报社可能会给他开专栏,当然对于十数万记者而言,名记者永远只有那么百把几十个而已。
此时原本宁静的值班室突然充满着清晨的朝气了。
对于邵振清而言,他也有着同样的渴望,对于16岁考进浙江高等学堂,19岁考进南京帝国大学学习新闻的他而言,从业六年来,虽说同样是社会部的记者,但是他却一直担任的却是政治类新闻采访工作,因此,车祸啦、杀人啦……这些事情和他是风马牛不相干。
所以,他是可以多睡一会儿的,不过,此刻的他已睡意全消了,事实上其余的人员所受到的波及好像都一样,于是连国外部记者、联络部记者在内的全体人员都纷纷起床了。
盥洗既毕,下到三楼编辑部时看到几名记者正在接着电话新闻或是新闻线索,之所以大家会睡在报社,原因非常简单,就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