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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多,像一片片水做的布,所以我们族才叫水布的。”

    这就是的!

    偶发的水灾,平原,淤泥——何小珺想起很久以前地理学过的——冲积平原,像长江中下游的鱼米之地。水布族所在的地方,不就是典型的冲积平原么!

    而这些淤泥,会带来丰富的养分,日后就是富饶的耕地。也许,当初大家没想到的,千叶就是在离水布族附近河流不远的地方,可能就是在河流对岸的不远处,大水退去后的淤泥给了他们劫道而来的路径。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千叶的文明已经比这里发达——他们已经靠这充满养分的土地开始了原始的种植,可能种植已经形成了规模,解放了大量劳动力进行其他的生产。而生产力的进步,就足以促进相关物质文明的发展,比如织布!耕织耕织,有耕就有织。千叶族人穿的衣服不就说明了这个么!

    而且有了种植规模后,平时也完全不需要很多人进行狩猎,就有足够的劳动力形成战斗力,挑起对附近部落的侵占。

    难怪!!

    想通了其中关系后,何小珺的毛孔像过了电一般,浑身激爽。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能那边有规模的战斗力,并不如之前想的那么大的数量!想炎黄之战的时候,不几乎都是倾全族之力么!

    而目前,我们这边的最大优势,就是铁器!!

    这也是千叶族除了想俘获奴隶意外最大的目的。

    何小珺想了想,最后下决定要去跟炽说清楚。

    ——我的认知,是我所吸收的后世人几千年的智慧精华,也许,是第二大的优势。

    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既然已经了大概的眉目,在这里空等着反而是懦弱的选择。何小珺先去跟炽商量接下来的事。景虽然也是族长,但他潜意识总觉得,炽才是更理解他,更能无条件配合他的。在何小珺心中,炽才是最后做决定的人。

    当然,其他族人还是留在这里,外面形式不算明朗,贸然回去不是明策。

    尽管景和丽晶都不太赞同,但最后景还是相信了何小珺说的“神的旨意”,决定和另两个勇士一起护送何小珺回去,留丽晶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白痴地更新到另一篇文后面去了一t还好过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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