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蠢爆了。
真正的逗比应该是我才对。
我居然会想着四处旅游,也不先看看自己兜里揣了几块钱。
离开巫师塔到了一个小镇上后,我第一件事就是饱餐一顿,吃光了自己的所有本金。
我都不知道一条鱼3个肉菜能花我5个银币!你知不知道当初我们一群学徒最贵的也才3个银币啊!
这老板绝逼是在逗我。
还以为逃出了地狱的我转瞬就被黑暗的人民群众坑了一把。
我缩进斗篷,抱着魔杖坐在酒店门口哀怨的发射着“这是家黑店我被坑了我好难过好伤心”的暗黑气场。
制造元素又不需要咒语。
过了一会儿,老板出来哀怨的坐到我身边,我热情的往旁边挪了挪给他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安顿他肥硕的。
“这么做不太地道吧?”老板挥手赶着落在门口的麻雀,小声跟我说。
我冲他勾勾手指让他靠近点,然后摘下套在头上的兜帽:“看看我这贫苦的样子,你觉得自己地道么?”
“都是讨生活,而且看着你是从巫师塔出来的吧?”大叔一副并不意外也不悔恨的样子,事实上我还觉得他有点惋惜没坑我更多钱的意味,“巫师很容易就能赚不少钱,何必为难我这个小市民?”
似乎不是错觉,这个老板并不喜欢我,还把魔法师称之为巫师,是针对巫师塔出来的人的厌恶吗?也对,对于那些只会偷小孩的人贩子来说这种程度的敌视还是有些轻了。
我重新套上兜帽:“大叔,都是讨生活,我现在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晚上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啊。”把所有的钱都交了饭钱,我希望大叔能至少觉得我是在威胁他别再为难不欲动手的我。
“啊呀,那可如何是好?年轻人就是不会合理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
“”我拍拍大叔的肩站起来,想了下还是对他说,“其实我也觉得巫师塔的巫师很讨厌。”
给无辜的普通小市民施下召唤厄运的咒术,真是讨厌啊。
果然在这个镇子上继续呆着也没有什么用了,身上分文没有的我无法在需要消费才能享受服务的环境下生存,摸摸满足的肚子我想我至少未来两天内可以全身心的赶路不理会吃饭问题了。
从地图上看我现在在大陆的中部,想去极北之地还有很遥远的路要走,早点开始赶路也好。
过了两年的圈闭生活,我发现现在的自己十分符合魔法师一贯的设定,没走两步路就开始喘。回过头还能看见那棵我做了记号的树。
——我到底是多柔弱?!
不开心的将一只迎面过来的兔子电成焦炭,我拄着魔杖每一步都在泣血。
好累,真的好累,要是会什么可以召唤代步的魔法就好了。
为什么太阳还在头顶上,明明已经走了好久了。
明明初中的时候运动会还得过跑步比赛的参与奖,结果一转眼自己连废柴都不如,我必须承认这心理落差还是很大的。等终于挨到晚上停下休息时,我觉得自己的脚底已经磨出了血泡。
脱下靴子后发现是我多虑了。
瞧这一双白嫩嫩的小脚丫!我身上除了这双脚就没一处好地方了!连这双魔法师最重要的手都长满了老茧,更不要说被我亲手烙了咒文的脸
“唉,总之现在出来了”我把脚搬上膝盖轻轻揉捏着,叹了口气。
我逃出来了啊,真好。
如果杀了那么多人都还没离开巫师塔,我大概从上面跳下去比较好。
不会有人以为两年来我只杀了伊桑娜的原学徒凯茵吧?要是被人以为是个心慈手软的家伙我可是会相当苦恼的,因为我其实自凯茵之后一直在不断的不断地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