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是这顿是他平生以来吃得最饱最好吃最舒服的,以前跟小妞的娘在一起时,她是从不做饭的,也从不给自己好脸色,自己是有一顿吃一顿,有时候实在没办法了就挖条番薯烤来吃来顶着。
李曼送他到门口,才想起自己的珍珠要拿到集市上去卖,上次要集市买的东西己经没有,“周大哥,我想问下,什么时候去赶集?”她不敢明确的问他这里的集市都是在什么时候,怕他怀疑自己。
“明天就是了,逢每个月的三,九都是赶集的时间,你要去吗?”周世明以为她以前是呆在闺中的,不知道外面的赶集时间,所以就全都跟她说。
“哦,明天我想去集市上买点东西,顺便买点菜种那些,奶奶的后面的地我看可以种些菜,这样我们几个就不用为以后的生活担扰了。”听了他的话,李曼点了下头,对他说出自己的想法。
“那好,明天我用牛车搭你去,这样早上你就不用天还没亮就起床,”
“那麻烦你了,这样吧,明天你把小妞带过来,我煮些东西给她吃,你也不用做早饭,一起来吃就行。”想到明天要麻烦他,李曼的心感觉就是过意不去,因此就想到这个办法来减轻自己的不自在。
送走周世明后,回到屋里,发现那两个小鬼也都趴在桌上打磕睡,急忙叫起他们洗了脚才能睡,两个小鬼半眯着眼,把李曼端来的水看也没看的就把脚伸进去,烫得哇哇叫。
“奶奶,你要不要泡下脚,这样晚上就比较好睡。”把两个小鬼抱进去睡着后,李曼走出来,看着坐在凳上面朝门外吹风的孙婆婆问道。
“哎,我一个老人家哪有那么讲究,我在还没吃饭的时候用冷水洗干净,“孙婆婆脸上平静的说,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
接下来的时间,李曼坐在她的身边,跟她聊些这个村子的事,原来这个村一共有十二户人家,孙婆婆的夫家本来是一个地主家,但因为有一个哥哥挥阔无度,没过几年,整个家都差不多己被败光,无良的哥哥丢下年迈的父母及年幼的孙婆婆的丈夫,带着妻儿子女深夜离家,到现在都未曾回来过。
李曼从孙婆婆的口中知道,现在孙婆婆还有十亩的田地,因她年纪大干不动都荒着,讲了一会儿,孙婆婆的脸上出现困卷,“奶奶,这么晚了,你还是先去睡吧,”
“也好,没想到人老了,敖不住夜啊。”孙婆婆扶着她那腰,拄着拐棍走回她的房间,
见所有的人都己睡觉,李曼收拾了桌上的碗筷,今晚的那爆炒蚌肉是完全被吃光,清蒸鱼还剩一半,煲的鱼丸子还剩五六个,馒头还有六个。
干脆再弄了一条鱼,煮成汤温在锅子里,没办法,买来的面粉己经在今晚完全的用完,找不出其它的来做早饭,只能煮些鱼汤来将就下。
早上天蒙蒙的时候,周世明就赶着他的牛牛,带着小妞来到孙婆婆的门口,轻敲了几下门,还在美梦中的李曼模糊的听到声音,套上外衣,打开院门,看到他时,心里有点气,气的是他一个当爹的人,就算不顾自己的身体也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女儿的啊,在满是大雾的天色来赶来。
语气有点冲的说,“怎么那么早来,你没看到今天的雾很大吗?小妞这么小,肯定会生病的。”
听她这么说,周世明向上看了下,这才醒悟到自己这个当爹的做得有多差,不好意思的摸了下头,低语说,“我,我不是怕你等着急,想早点来吗?”
虽然他说的不是很大声,但李曼还是清楚的听到,气怒的心情也降下来,语气有点缓和的说,“行了,快点进来,”
把牛给套在树下,周世明一进屋,就把怀里的东西递到李曼的面前,“给你,”
李曼接过后,莫名其妙的打开,看到里面的白米后,有点吃惊的望着他。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