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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露营地休养的这几天里,洛琳亲眼见到了潘老四的实力。

    那一天,一头离群的饿狼闯进了他们的露营地,洛琳本来想用连珠弩来射杀它的;可潘老四却直接就抡着拳头上去了。

    一人一狼斗了几个来合,那头狼就被赤手空拳的潘老四给活活撕成了两半

    虽然后来他们吃上烤狼肉的时候,傅韶修却在那儿埋怨他,“你说你把它撕成了两半,这身毛皮都没法用了本来我还想用这狼皮给阿琳做个小毯子的。”

    潘老四也不生气,笑呵呵地说道,“好好好,下回再逮着有毛滴,我一定温楼(柔)对待”

    洛琳:温柔对待有毛的??>_<

    洛琳自己本来有一张兔子皮,可她不会处理,皮毛上一直带着血,招了很多小虫子来。潘老四见了,就把那张兔子皮给扔了,又重新给她做了一块。

    后来她就一直把那块兔毛皮当成小被子盖。

    不得不说,有两个青壮年劳动力在,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每天打回来的猎物和采回来的蘑菇和野菜什么的,足够他们吃得饱饱的。

    所以潘老四就把一些吃不完的肉都烤得干干的,做成了肉干,方便带着路上吃。

    经过几天的休整之后,他们决定启程北上。

    在离开露营地之前,洛琳就告诉傅韶修和潘老四,她和潘二之间的约定。

    潘二曾说过会在沿途留下特殊记号,如果洛琳愿意,就循着他们留下的记号找去

    结果他们车子一开下山不久,果然发现了潘二留下的记号。看得出来,潘二他们也是往北而去,正好与傅韶修所选择的路线一致。

    潘老四尤其兴奋。

    可洛琳却在心中暗自想到,当她再见到白梦柔时将如何面对?她们十几年的姐妹之情,难道真要形同路人吗?

    从情感上来说,洛琳确实割舍不下这份亲情。她与白梦柔朝夕相处了十几年,在她的生命中,除了父母亲之外,就只有柔柔这么一个亲人了。

    可从理智的角度去想,离开自己,那也是白梦柔自己的选择。也许她认为跟着潘家团更安全吧

    洛琳叹了一口气。

    中午时分,他们停下来休息。

    在这儿,潘老四发现了人类在此聚集过的痕迹。从生火安灶和用餐,休息的格局,与种种活动迹象和生活习惯表明,潘家团的人曾经在此处休息过。

    而到了晚上,他们也再一次在潘家团曾经露营过的地方休息。

    所以洛琳觉得这潘二虽然人品不太好,但从他选择的路线和休息地来看,居然都跟师兄差不了多少,这证明这人不简单啊。

    师兄是因为拥有精神力异能,所以可以感知到附近两三公里以内活物的行动,这才能够带着她和潘老四趋吉避凶,可潘二可能就是真的是在靠直觉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他们继续赶路。

    到了中午休息的时候,傅韶修把车子停在了一处分岔路口。

    在分岔路口那儿,明显有着潘二留下的记号;而且那个记号看起来格外清晰,估计是不久前留下来的。

    傅韶修看着那个记号发了起呆。

    潘老四不笨,愣了一会儿就明白过来了;恐怕傅韶修所选择的前进路线将不再与潘家团的前进方向一致

    这个年逾四十的壮硕农夫考虑了三秒钟以后,开口了,“傅兄弟,你俩要是方便的话,就送我一程,把我送到潘家团里吧!他们毕竟是我的族人”

    傅韶修站在路口那儿考虑了许久,然后点了点头。

    潘老四十分欢喜,就去车后座那儿捣鼓起了他从县城带回来的药品和生活日用品什么的。

    傅韶修则示意洛琳去拿饼干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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