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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与任晓雯的见面越来越少。只有夏晨还常常利用职务之便,去大一新生那里嘘寒问暖,新招来的二十个女生对他都颇有好感。

    任晓雯几次向他打听到底是谁为她垫付了学费,夏晨也是摸不着头脑。他也问了好几遍,都没有谁承认这事,只是见于飞这些天来声称肚子不舒服在食堂打菜常常以蔬菜居多,甚至连吃了几天的方便面,猜想很有可能是他。

    那时候诗歌散文还比较流行,北岛海子汪国真等诗歌写手在全国的大学校园里都拥有着众多的追捧者。于飞和李一鸣他们在大一时就在学校团委的支持下,一起创办了一个文学社,因为刚开始时就三个人折腾,就取名叫“你我他文学社”,于飞任社长。同时决定凑钱办个内部刊物,名字也拟好了,叫《青鸟》,词出“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一诗,取“心灵信使”之意。

    社有了,刊有了,剩下的工作就是招人,三人到各专业各年级中四处游说。看来校园里真是藏龙卧虎,执著于文学的热血青年还真是不少,效果明显,参社学生很快就达到了近百人。有些人还当场拿出了高中时创作的诗歌散文作品,说是“请社长及诸同仁斧正”。于飞他们捧着那些手稿,就像捧着一颗颗火热的心,周身上下都感觉到燥热。

    他们定期出刊,定期开会交流研讨,时不时再组织个野外采风,又与本省其他高校的文学社广泛联系,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互访活动频频,大家的作品也时常变成铅字表在了外界一些颇有影响力的诗文刊物。

    一时你我他文学社声名鹊起,让学校其他的学生社团都感觉到了危机。而在以后每年的新生入社争夺战中,文学社都占据着绝对优势。

    任晓雯本来对文学这一类不是很感冒,认为诗歌散文这东西就是一帮有点不正常的人聚在一起附庸风雅无病**的产物。但耐不住早先入社的学姐们的反复拉拢和夏晨的极力推荐,好奇心驱使她也很快加入了你我他的队伍,并在以后的接触中开始慢慢喜欢上了这类“无病**的产物”,参与活动十分积极。

    不过她自己基本不写,反正于飞他们是从来没见过她的作品,但她很喜欢读别人的作品。她曾经振振有辞地说,“我是不会写,但懂得欣赏。有人欣赏,你们的作品才能显现出价值,懂不?”

    有人欣赏当然是好事,于飞他们只好作罢,不再强令定期上交作品。安排给她的任务就是开会交流时,由她朗诵大家公认为比较好的几诗歌或散文诗。

    她的声音清脆动听,普通话也挺标准,作品经由她的口诵出,常常让人忘了听过后还得提出修改意见的要求。经她一读,原来看着觉得有些别扭的用词遣句似乎都变得贴切而恰如其分了,作品的原创者听过后则似乎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作品竟然这么的婉转百回意境深远,腰板挺得笔直,一种亢奋由然而生。

    任晓雯最喜欢朗诵于飞的诗,她觉得他的诗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用词阳光而向上。可仔细品读,却又能从中品出一种独特的味道,该怎么去表述这种感觉呢?是忧郁?伤感?孤傲?是,又不全是。

    她有点琢磨不透,这个阳光男孩的背后,隐藏着怎样一颗高傲而独放的心。

    有时她坐在于飞的侧旁,她常常喜欢稍微偏过头去,偷偷审视他的那张瘦削的脸,他讲话的样子,沉思的样子,专注倾听的样子,轮廓鲜明的线条,浓密的头……啊?他的耳朵上方,有一丝异样的闪光,是根白头吗?

    她调整位置,想认真地再看一看,不料于飞正巧往这边望过来,目光碰撞了一下,她赶紧躲开,脸颊竟有些热,心里扑嗵扑嗵的乱跳。

    一个周末的晚上,于飞跟夏晨他们去看电影,正好在路上碰到她,便邀她同去。天气晴好时,学校放电影都是在露天场,一排一排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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