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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尸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已经成为了一种帮派的存在,没有战争,就没有饭吃。于是这些人就把目光转向了那些早已死去多时的古人身上。也就是进行盗墓活动,而他们所依靠的正是这本集盗墓手法之大成的《葬经集略》。

    但是中国古代历来就有门户之见,帮派之别,盗墓界已经有了摸金,发丘,卸岭,搬山四门在前,此时无端端的又出来一个‘收尸人’和他们抢饭碗,自然不会轻易的放过了,再加上收尸人挣的是死活人的双份钱,可谓占尽了便宜,引得别人妒忌才是其根本原因。

    就这样,在朝廷的背后支持下,盗墓界终于进行了一次派别的大清扫活动,目标就是这些‘收尸人’,只不过是三天的功夫,收尸人的大本营告破,四大派将这些‘收尸人’的统领全部集中到了一起,逼着他们发下了dú誓,此生不许再盗墓,否则天打雷劈。

    盗墓本来就是损yīn德之事,就算不发誓也会天打雷劈,但现在盗墓的人却以此来逼迫别人不许盗墓,到成了一件极为讽刺的事情。

    最后,四大派烧掉了‘收尸人’的《葬经集略》便扬长而去,从此‘收尸人’这样一个特殊的职业,便销声匿迹。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残余下来的‘收尸人’分散在各处,不再吃官家饭,而是靠着替普通百姓收拾尸体来过日子,同时又将自己脑中记忆的《葬经集略》默写出来,暗中进行盗墓活动,成为了那盗野墓的一派,而这《葬经集略》也成为了残篇,被每一个‘收尸人’所持有,传给子孙后代。

    时过境迁,到了现代社会,因为黑道活动的猖獗,这种特殊的职业又一次的兴起,同时也有了一个更为好听的名字‘职业收尸人’。

    1 我,收尸人

    灯红酒绿的都市,醉生梦死的众人,这样一个充满着权利与yù望的城市,我只不过是一个坚强的生活在最底层的小人物,时近而立之年,却依旧混迹在这无谓的世界,似乎就连心也随着酒精一起麻醉了。

    我叫荀珏,在这个叫做顺德的城市已经生活了十年的时间,听那酒鬼老爸说过,我们家祖上好像是三国时期,荀的后人,这个荀是曹cāo的首席谋臣,被曹cāo亲口称颂为‘吾之子房’,不只是智慧出众,而且还精通鬼神之术,据说当初那个什么‘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就是他向曹cāo建议设立的,用盗墓来补充自己的军费。

    不过这事和我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祖先这点威名传到我这辈,只怕是丢得连渣都不剩了。只可惜我爸不叫李刚,我也不是读书的脑子,就这样糊涂的加入了黑道,跟着顺德市里一个三流的帮派黑龙社混江湖。十年了,黑龙社早已成为了整个华北地区的龙头黑道,而我却离奇的变成帮派里最边缘的人物‘职业收尸人’。

    深夜酒吧里,我喝着啤酒,总是有故意来搭讪的辣妹,但我却推开了她们火热的身体,一个人走出门外,经受着入冬后的阵阵凉意。看了下表,时间差不多,便开着自己那辆小型货柜车,奔向市郊。

    又一次的械斗结束了,三三两两的人满身是血的从我面前走过,漆黑的胡同里则则散乱的躺着几具血ròu模糊的尸体,那些还有口气的连同没气的都被我塞进了麻袋里,直接扔到了货柜中。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被称为‘收尸人’,官方的说话则是‘职业收尸人’。我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每一次械斗之后才会有我的身影,平常我只会泡在酒吧里,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酒,以此来麻醉自己,只有在这时,我的双眼才是朦胧的。

    之所以需要麻醉,却是因为我从小就可以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我最怕这些东西,可是偏偏在黑龙社里,又要担任收尸的工作,见惯了死亡,我竟然也就麻木了。看着那些还站自己身体边,依然留恋的影子,似乎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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