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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间面包房位于威格摩尔街的一个拐角处,正值中午,车马往来不息。福尔摩斯雇佣的车夫将马车停在了离面包房五十米远的地方,大侦探姿势优雅地迈步下车,诺拉紧跟在后,利落地跳了下来,轻盈落地,让转身正欲伸手扶她下来的福尔摩斯一愣。

    诺拉后知后觉地看到了对方伸出的手,她歉意地笑了笑,福尔摩斯不在意地收回手掌,上下打量她,“看来夏普小姐比我想象中更要……富有活力。”

    一般的女士可不会作出刚才那样可以称得上是粗鲁无礼的动作,当然,繁复的衣裙也是原因之一。

    诺拉摸了摸鼻子,一点都没觉得羞涩,“难道福尔摩斯先生喜欢一位说话轻声细语扭扭捏捏涂着细腻香粉看到尸体就会发出柔弱尖叫的伙伴吗?”

    福尔摩斯仰头想了想,最后下了定论,“……我认为您现在的模样就非常附和我的心意。”

    诺拉思考了几秒,最终还是略为迟疑地说道,“莫非我这个样子……对于你们来说,非常离经叛道?”

    毕竟路人投过来的眼神实在是太怪异了,即使她完全不在乎外表形象,也不得不注意是否会损坏到身边侦探的名声。

    这还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听到诺拉用如此语气对他说话,在他的印象里对方一直有一种凌厉的卓然自信,钢铁般的手段以及不输男性的凛冽气度,极少或几乎没有见过她有所犹豫的模样。

    和这样果断且不失觉悟的人一起工作,即使挑剔如福尔摩斯,也不得不感到由衷的愉悦和默契感。

    福尔摩斯停下来,凝视她几秒,灰色的眸子里微微一闪,眉梢习惯性地轻挑,不急不缓地开口,“离经叛道?……hmm,我以为在221b号里,晚年独居以啰嗦作为品格之一的寡妇郝德森太太,受伤退役而独自来到伦敦的老好人军医,外加一个聪明绝顶却敌人遍布的咨询侦探……诺拉夏普小姐,您认为我们该怎样定义‘离经叛道’这个独特的词汇呢?”

    诺拉一愣,这才后知后觉原来整个屋子里的人物都不同寻常,却是她多心了。她耸了耸肩,微笑,“我明白了,夏洛克,走吧,愉快的查案时间到了。”

    福尔摩斯却伸出手示意她停下,然后俯身过去,在她耳边轻轻低语几句,诺拉先是一愣,然后颇为奇异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好的,请尽管放心。”

    福尔摩斯露出优雅倨傲的微笑,“那么,诺拉,十分钟后,我们在门口见。”

    诺拉作出一个万事ok的手势,抬步向相反的方向走去,“门口见。”

    ……

    由于这件离奇而性质暧昧的“古董女尸”案,为了掌握案件关键人物的动向,警察厅专门派了一个警探守在周围,随时注意麦克亚当的下落。和之前中规中矩的生意不同,凶杀案的发生让面包店的进账几乎一落千丈,铺子的老板亦是麦克亚当的父亲安德鲁愁眉苦脸地坐在门口,整日叹息不停。

    警探百无聊赖地坐在不远处的一个废弃酒桶上,和这里的裁缝店小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却听见一阵沉稳的脚步声,转过头就看见几乎是整个伦敦警察厅都熟悉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往这里走了过来,灰色的眸子冷静地审视四周,最后定在面包房后面蜿蜒的一条小道上。

    警探立刻紧张地站了起来,他还很年轻,因为不受重视才被发配了这么一个几乎完全邀不到功劳的活计,但即使他刚来不久也听老人们讲过这个人的许多事迹,印象尤其深刻的则是那起“劳瑞斯顿花园案”。警察厅的前辈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无人否认福尔摩斯具有别人望尘莫及的“猎犬般的敏锐”和“涂了毒液的舌头”。

    由警探的反应来看,大概后者才是关键。

    福尔摩斯就像是没看到穿着松垮制服局促站在一边的菜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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