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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在积极的气氛下就会不由自主地充满激情。

    说到丹麦,其实并不是我喜欢,而是林羽臣喜欢。

    事情是这样的,听说沐蓝姐姐的恋人回来了,所以林羽臣就离开了日本,他是个潇洒的人,却做不到面对心爱的人跟别人亲亲我我。我觉得他很男人,因为他知道自己能做的是什么,不会故作大方地告诉沐蓝他不介意,也不会为了让她放心而假装一切都很好。

    这个男人很真实,他难过,所以他离开,不是任性,只是单纯地觉得到了自己离开的时候到了,然后他就走了,没有留下只字片语,甚至没有刻意的祝福,因为他知道他们不需要,而他就算给了也不是真心的,何必要为难自己?

    这几年,他跑了很多地方,有些地方停留几周,有些地方停留几个月,我一直都很清楚他的行踪,经常会在课余时间跟他来一段偶遇邂逅,不得不说若枫叔叔的情报网强大到让人乍舌的地步,我总是能很精准地知道他出现在什么位置,然后很欢快地跑去跟他相遇。

    我有时候甚至怀疑若枫叔叔是不是在他身上装了追踪器,不然他怎么能掌握一个人的行踪到这么透彻的地步,而且听说林羽臣在日本是个很厉害的人物,居然这么容易就被若枫叔叔的人掌握行踪。

    不过不管怎么说,因为若枫叔叔贡献出他的力量,让我在羽臣二十二岁以后的很多年里,习惯了我这个小丫头的存在,我经常会出人意料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久而久之他便不再感到惊讶,看到我出现就会带着我到当地去吃好吃的美食,或是带我去一些漂亮的地方观光。

    这个策略是在我买了很多都市言情小说里面挖掘出来的,虽然我哥说我就是个纸上谈兵的白痴,可是我还是觉得实践必须建立在理论上,所以根据小说里的理论,我必须时不时地出现在他周围然后让他习惯我的存在,这样以后我突然不见了他也会焦急地找我。

    听说这样的说法是很有科学根据的,但是我忘记了一点前提,也是最关键的。

    我出生的那年,林羽臣已经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了,在他的概念里,我一直都是一个小孩子,就像在父母眼中他们的孩子就算成年了结婚了甚至有了孩子也依然没有长大,而林羽臣对我,就是这样的心态,因为看到过我在襁褓中的样子,怎么可能对我出现男女之情。

    不过我并不气馁,因为邱念轩那个家伙说过,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坚持和倔强,只要是我想要的,一定会坚持到底,这一点我也很同意。

    其实我原本并没有想这么快去丹麦,我哥说林羽臣这个人死心眼,需要慢慢地进驻他的心,所以我已经准备了十二万分的耐心,打算慢慢地缠着他,缠到他放松警惕,然后让我进到他的心里。可是若枫叔叔告诉我那个家伙居然有女朋友,有女朋友倒也算了,最让我恼羞成怒的是他的女朋友居然和沐蓝姐姐很像,说不上七八分相似,五六分总是有的,甚至连个性都有五六分的相似。

    我迅速涌起了危机感,我可以接受一个沐蓝姐姐永远留在林羽臣的心里,但是我不能接受一个冒牌货成为林羽臣的新娘,最让我生气的是,林羽臣那个笨蛋居然还乐在其中,他还真是出息了,得不到沐蓝姐姐居然找个替身?

    直到我到了丹麦机场,看到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一个人离开了我生活了二十年的英国,离开了疼我的亲人,只是为了一个男人。我突然很想我哥,我们从小到大没有分开过,念书的时候他为了我也没有跟我分开过,但是现在,我一个人,站在丹麦的土地上,没有我哥的照顾,我突然就难过了起来,原来我是一个这么脆弱的人,一个第一秒踏上陌生国度就会难过地想蹲下来哭泣的小丫头。

    不过,不得不说邱念轩真的像我肚子里的蛔虫,在我眼泪还没落下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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