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混蛋仍是不肯拿正眼看我,有一天,在御书房外。我说第二天去府上找他,谁知他却说他没空,他要看嫣然,当时我气坏了,觉得特别委屈,不管不顾的,就趴在他的右肩上死命命的咬了一口,疼得他哇哇大叫、、、、、、“
长平说着说着,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眼中却含着泪,擦了擦,泪干了又流了出来,很快,长平的脸上已满是泪水。
嫣然伸出纤手,搂住了长平,在她耳边低声道:“姐姐莫要觉得,委屈,夫君其实……从那以后便对你生了情意,不然以他的性子,如果他不爱你的话,就算是皇上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万万不会答应娶你的”
长平笑了笑,接着又哼了一声,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道“稀罕么?敢不娶我,我就真拿刀杀了他!免得他在世上祸害别的女子……
定了定神,长平指着面前的尸体的右肩胛骨,对满头雾水的小绿和凤姐道:“……我当初咬了他的地方在这里。我和嫣然都知道,这个地方后来留下了一个很深的伤疤,一直不曾褪去。你们看这具尸体,右肩光滑,毫无伤痕,再加上他的面部故意被人用刀砍得稀烂,凶手企图混淆我们的判断,我可以肯定,这具尸体根本性不是我们夫君!”
绿和凤姐闻言大喜,嫣然笑道:“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夫君,如此说来……”
四女相视而笑,笑声中透着极度的开心和释然。
“我们早该想得到,以我们夫君的本事,逃命功夫天下……当初叛军进城,千军万马之中都让他毫发无伤的混出来……这天下谁还能害得了他?哈哈哈!”长平学着方铮得意忘形的模样,仰天大笑,了三声,逗得几女格格直笑。
笑过之后,几女目光中又浮上几分忧色。
夫君没死,他又会在哪里呢?为何不回家?莫非陷入了某种困境之中?
长平低眉,思量了一会儿,站起身朝大喝道:“给我把灵堂全拆了!好好的摆什么灵堂,晦气得很!夫君他没死!来人,给我备马,我要进宫!嫣然时间紧急。你去与公公婆婆解释,我进宫去见父皇。”
刚打到一半,打不下去了……就这样发吧……对不起了……
见lz这么辛苦我也把把下面的不上)
有句老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说这句话的人很多真正懂得去做的人很少。
既然识时务,就代表着你必须要放弃之前所一直坚持的利益和原则,在劣势中寻找一种保全自己的妥协方法,委屈吗?当然委屈,可你不得不去做,古往今来,多少成大事者,谁没有妥协退让的时候?除非你想拼个鱼死网破,然后像楚霸王似的以一种悲壮的方式在乌江边拔剑抹脖子,顺便还得搭上一漂亮媳妇儿。
方铮当然是个识时务的人,这不用别人教,他天生就会这种本事。而且以他的坎坷的穿越经历,他好像一直在干这种识时务的事儿,已然轻车熟路了,可谓是俊杰中的翘楚人物。
他怕疼,但他更怕死。所以两相权衡之下,……还是被这群土匪打的一顿得了。
土匪当然不会跟他客气,晃动着沙钵大的拳头,满脸狞笑的围上来,将方铮头,游到对岸后再逃下山去,至于胡子脸所说的面上遍野都是机关陷阱,方铮一时也顾不得了,往山下逃赌一把的话兴许能逃得过去,牛在这里百分之百死定了。换了是你,你怎么选?
胡子脸一直在旁边看着方铮躲闪逃命,脸上露出高兴的笑容,憨憨的摸着肚皮,咧着嘴像是在看戏似的。
大汉登了他一眼,怒道:“你笑什么?傻东西,还不帮忙追?追上将这小子宰了!”
胡子脸挠挠头,道:“不行啊。当家的跟我说过,这人是当家的从俊哥儿手里硬接过来的的,当家的说不能害他性命,留着有用……
大汉睁大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