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陈新最后从屁股后头掏出来的那双蛋卷鞋轻巧贴脚适合步行,更叫人吃惊的是,尺码竟恰当到犹如度身定制!单从这点,楚歌几乎就要相信自己曾经跟那个一点没正经的警察“在一起”过了,可回头一想,他那种伪装在无耻和滑稽之后的精明,实在太有欺骗性,对他还是提防点好。
楚歌当然知道,陈新费那么大力气冒那么大风险将自己从公安局弄出来,为的绝不是吃自己那一点点豆腐,他所有莫名其妙举动的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避免让自己蒙受不白之冤。
感谢老天爷,自己虽可算命运多舛,但屈指可数的几个朋友,却都是可以托付性命的!
虽然自己记不分明,但小曼c郑勇想来一定也是这样的吧?
想到这里,楚歌心中做了个决定:自己不应该只是坐等结果,也要为阿正做点什么才能对得起他毫无保留的信任;但如果真到了无计可施的地步,她会站出来,陪着阿正迎接他们的终点。
“阿正,姐不在你身边,你可要照顾好自己啊”,她最后望一眼陈新离去的方向,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朝着另一个方向大步前行。
习惯逃亡的楚歌如今当真四面楚歌了,一路上她都需要小心地应付任何可能让自己暴露的情况,因此虽然路长,时间却过得飞快。
但,还有更快的!
不过半天时间,楚歌才刚刚辗转到达一个陌生小镇,就在街口的宣传栏上看到了自己。
a级通缉令。
齐耳的短发,橘红的号服,瘦弱的胳膊,不知是不是警察有意p过了自己的照片,通缉令上的楚歌目露凶光,表情阴冷,让当下的楚歌看了都忍不住觉得那就是个变态杀人狂。
但无论如何,那的确是楚歌,再脸盲的人也绝不会认错自己。
这么短时间,就将通缉令制作完毕并发放到这个看上去不怎么发达的小镇,看来那些警察对自己还真是重视啊,最下方那鲜红的十万元线索奖励更是给足了楚歌面子。
幸好,这一路上,她已经用尽一切办法不停换装,而现在,她只是个戴着毛线帽,穿着旧风衣,挎着个蛇皮袋的乡下女孩而已。
她用从便西男那儿学来的新技术,在自己的腮帮内垫了点东西,这样简单地改脸之后,配合上宽松的外衣,她看起来至少胖了三圈。只是口中的异物让她的唾液多得不行,害得她老想吐痰。
冬天日落得早,才过六点天就差不多全黑了,让还未习惯提早亮灯的小镇显得阴沉冷漠,虽然这样有利于罪大恶极的通缉犯隐匿身份,但楚歌却并不喜欢。
仔细算算,从发现念婆离开到和阿正踏上追踪路大杀妖孽直至被捕又逃脱,这么长一段时间,她根本就没吃过一口热食,现在她最最渴望的,就是一碗热汤面,要是能有个小火锅就更好了。
可眼前这个不似人间的阴暗小镇,她该去哪儿找可以满足这些小小愿望的地方?
彷徨之中,吹拉声咋起。
小号悠长鼓点沉重,隐约还有哭声回荡,楚歌眉头一皱,更多了几分对这小镇的排斥。
晦气归晦气,楚歌还是挪动脚步,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办丧事的地方,怎么也会亮堂一点吧?总好过这大街上,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小镇布局简单,一条大街错落搭配着几条小巷,楚歌轻易就找到了地方。
那并不是大户人家,可奇怪的是,灵堂和之外的院子却挤满了人,联系起外面大街的冷清,楚歌惊讶地想到:难道小镇中的所有人,都齐聚与此?
这是镇长家?不像,看门庭c地段和院前花草,这户人家甚至都不大可能是有钱人。
还会有什么样的人,在镇子里能有这样的威望?
走近几步,楚歌透过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