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捧起那些零散的稿纸,楚歌读它的心态已完全不同了。她决定搞清楚,王宝宝所谓正义的力量从何而来,也顺便看看,小说里的陈新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也那么不着调吗?
小说的起始很另类,仿佛是个还没睡醒的人,被稀里糊涂地丢进混乱的世界中。完全没有任何征兆,陈新一出现在某个酒吧的角落中,便遭到一群混混的围攻。殴斗的过程血腥而真实,楚歌几次强忍厌恶才让阅读得以继续。
陈新没能将站立的姿势保持到最后,但他的最后一句话却很像胜利者:“奶奶的,别让我再看到你们卖假粉!”
小说虽是第三人称,却完全像以第一人称视角描述的,通篇只有陈新的所见所闻所作所为,这让保有思维定势的楚歌很难适应。但偏偏这样的叙事方式,却有种令人难以自拔的代入感:砸在太阳穴的重拳,撞在后背的椅角,肘击后对方鼻孔喷溅的血滴,都有种让人眩晕的真实感,甚至在陈新倒下之后,楚歌也跟着淹没在昏天黑地的绝望之中。
陈新虽然输得很惨,但在那之后,他却成为别人口中的“k粉仔”,甚至有些小混混开始叫他“k哥”。由此,小说的主角变成“k哥”,陈新消失了!
k哥的生活毫无重点,小说中对他的描述如流水账一般平铺直叙。随着他接触的人层次日益升高,他所吸食的毒品也慢慢升级为白粉,而且毒瘾越来越大。为了白粉,k哥也由一名瘾君子慢慢发展为以贩养吸的小批发商,再后来便开始为某个行内大佬当起了马仔。
要不是楚歌作了弊,她怎么也无法将k哥与后面的那名叫做陈新的警察联系在一起。作为毒贩的k哥,可谓心狠手辣,吃喝嫖赌吸是常态,偶尔的帮派斗争中,他也杀人无数,甚至有一次,他还亲手了结了一名落入贼窝被挑断了手脚筋的缉毒警。
楚歌看得胆战心惊,这完全颠覆了她脑中的警察形象,可偏偏因为小说诡异的代入感,让她能感受到k哥卧薪尝胆的坚忍和内心反复的纠结,这些让楚歌非但无法对他生厌,甚至在心里还对他莫名生出些保护欲来。
不止楚歌有这样的感觉。在阅读的过程中,楚歌还发现,每当k哥遇险之时,总有个隐晦的身影为他打开死局中的生门,让他有惊无险地度过难关。这个人从没在小说中出现过,但楚歌知道他是存在的,从每每事后,k哥那不经意的一瞥就可以证明,那人就在那里。他给楚歌的印象就是:保护神。
终于,解脱的时候来了。缉毒警连同武警设伏,在k哥将大队毒贩引入后突然袭击,大部分毒贩被收入网中,此案终至了结之时。唯一的遗憾是,最重要的那人却漏网了。
书中这样描述:
乱战之中,k哥突然丢下手中54改,高举双手站了起来,他喊道:“兄弟们,别打了,我们跑不掉的。”
枪声眼看弱了一些,一个粗豪的声音盖过枪响:“你妈的老k,你叫个吊啊,横竖都是死,跟他们拼了!你再叫老子先灭了你。”
陈新冷冷扭过头,盯着身后那名带着金链的光头,还有他手中那黑洞洞的枪口:“你他妈的敢用枪指我?!信不信待会你第一个死?”
毒贩的枪声停了下来,警察的枪声也停了,所有人都静静看着这两名对峙者。
“死了也要你垫背!”,金链光头狂吼,同时抬枪,但是,为时已晚。
“砰”的一声,压过了所有的音响,大家看到,光头的半个脑袋突然消失,红白之物喷溅了一尺多高。
顺着枪声望去,半山的树丛中仅余一缕青烟,毒贩们顿时脸现惧色,另一边的武警却露出一脸狐疑:是谁占据了如此有利的狙击位?
k哥瞥了一眼半山腰,依旧抬着双手:“投降吧,我可不想死得这么惨。”
直到此时,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