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老爷子最痛恨的米国留学,不能再替我写信了,不过,无所谓,商绪也快休假回家“订婚”了。
作为报酬,我从老东西历年送给我的小金库里,挑了两条最重的金条送给他,他挺高兴的,说这是全球流通的硬货币,到哪儿都好用。
今天是我生平最痛快的日子,我挽着李礼文,也就是我新交的男朋友,盛装出席了我和商绪的订婚仪式。
为了面子,老东西和张兰把京城有头有脸的人都请来了,我当着所有人的面,和李礼文舌吻了不下五分钟。
看着简正平那个老东西和赵兰那个婊子的所谓面子里子全都跌得四分五裂,我大笑着干掉了一瓶香槟,然后扯着礼服宽大的裙摆,一边撒着酒疯,一边举杯大唱祝酒歌。
所有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骂我,说我有妈生,没娘养,我朝着他们竖了竖中指,妈的,我又没有对不起他们,你们愤慨个屁啊。
但,我好像对不起了商绪,可谁要他是赵兰那女人的儿子呢。
怪就只怪他投错了胎!
下辈子,投胎的时候,记得要离我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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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本是写给自己看的东西,所以,也是最能反应心迹的镜子,它真实地映照了当时所有真实的一切。
看完这一本之后,简安素放下心来,她并不像所有人说的那么骄横无心,她的本性并不坏,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为了商绪,从不求人的她去求老爷子。
为了妈妈,她不惜糟蹋自己和商绪,从而让父亲和赵兰伤心难堪。
她用很极端的手段来发泄自己心里的不满,但其实,她心底里对商绪还是有一种很微妙的情感的。
如果没有那件事,结局会怎样?
她会不会在商绪的追求中,顺理成章地和两小无猜的少校结成夫妻,然后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幸福日子。还是,依旧等待属于她的那个人——麦子钧的出现呢?
哦,对了,怎么写到现在,都没有这号人物的出现呢?
安素在书柜中找了又找,还是没找到二十岁以后的日记。
对了!
安素一拍脑门,一定是结婚的时候,被自己带到麦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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