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已经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了,老远就能看见麦家客厅水晶吊灯的璀璨光辉。
麦子钧一个人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抽烟,修长的腿交叠在一起,白皙的手指间,烟草的白色烟雾,把他整个人包裹得如梦似幻,他英俊的脸那么地——不真实!
安素虽然很讨厌别人抽烟,但是不得不承认,此刻的麦子钧周身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忧郁,和白天温柔的形象有了很大的出入,这种忧郁的贵族范儿,对女人来说,是很致命的吸引。
这样的麦子钧,安素还是第一次看见。
他,是有什么心事吗?
见简安素和弟弟走进屋子,麦子钧立马把刚燃了一半的烟按在水晶烟灰缸中熄灭了,并起身打开了窗户,脸上的阴郁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疲惫的笑容。
“哥,我告诉你,这个白痴居然——”麦子行准备把自己发现的新大陆展示给
“走吧,小素,老爷子从海南疗养回来了,打电话来叫我们回家吃饭,这会儿该等急了!阿行,你的帐等我回来慢慢和你算。”
麦子钧面无表情地越过弟弟,牵起安素的手,径直向门外走去。
“小素,今天辛苦你了!”
麦子钧替安素打开车门,待她坐好之后,也坐进了后座上。
平常,麦子钧是不用司机的,除非某些需要喝酒应酬的场合。
“怎么和我这么见外?你下午去哪儿了,找你人都找不到!”
“下午和几个董事去了郊区看新买的地,手机没电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简安素听到麦子钧叹了一口气,虽然很轻微,但却还是被她捕捉到了。
车窗外的路灯不停地晃过,微黄的灯光一片又一片地一闪而过,他的脸忽明忽暗。
简安素突然发现,原来麦子钧也是会累的。
是啊,一个男人,年纪轻轻,白手起家,怎么可能会一帆风顺呢?
但是他在家里,从来不提这个,每次见到自己总是风淡云轻地笑着,仿佛什么事都难不倒他似的。
“哦!好,下次记得带备用电池,像你这么忙,要是手机不开机,该急死多少人啊!”
为了转移话题,安素开始向麦子钧询问简家的情况,作为简家的大小姐,一无所知地上门,似乎不太好。
简旌旗,可以说是一个神话,从山寨大当家到共和国的将军,这一条路,被他走的跌宕起伏,精彩至极。
他曾经是那个时代军人的偶像,就算现在他赋闲在家,不再过问世事,但也依旧是个威震八方,云动四海的人物。
可惜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奇迹没有继续,他的一生有过四个儿子,大儿子简正义早夭,简正勇二儿子死于中越反击战,三儿子简正平倒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辞官下海后靠着简家的威望财源广进,发财之后,除了老子和女儿,其他的通通换了一个遍,简旌旗看他很是不顺眼。最小的儿子也是他最大的耻辱,居然在多年前的一次游学中,选择永远地留在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当了美国人。
在老一辈军人的眼中,投向敌人的怀抱,是最不能容忍的事情,他宣布自此没有儿子。
对儿子,彻底地绝了望,所以简旌旗自小便把三儿子简正平的独生女儿简安素视为掌上明珠,要太阳绝对不给月亮。
对于孙女的任性,老人一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走过战火硝烟的老军人,尤其还是土匪出身的简旌旗,从不觉得子孙彪悍是什么坏事,只要不触及原则性的问题,任点性,还是能够容忍的。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简安素的那张脸实在是让人太偏爱了。
于是,在大院的孩子里边出了一个异类——简安素,顶着一张倾国倾城,古色古香,我见犹怜的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