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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黎漫起了个大早,天蒙蒙亮,就到厨房里熬粥去。下楼的时候似乎见着隔壁那位穿着运动服的背影了,不过一闪而过,厅里暗得很,看不真切了。

    白色的运动衫,挺拔而俊逸的轮廓比昨晚还要清晰,周边晕开一圈清晨青蓝色的光晕,好像是从天上飘来的谦谦公子,让人浮想联翩。

    黎漫一边熬粥一边回想着。看样子他是有晨跑的习惯,什么时候正式打个招呼才好,毕竟要在人家这里住三年呢,虽然是房东的孙子,那应该也算房东吧?

    黎漫从冰箱里又拿出一些蔬菜,香菇,胡萝卜,洋葱,还有包菜。她把它们统统切成小丁,打了四个蛋,想做蛋蔬菜煎蛋。她看着胡萝卜,忽然想起来,以前那家伙吃午饭的时候总是把胡萝卜丝,一根一根地挑出来。开始黎漫还逼着他把胡萝卜丝吃下去,后来干脆放弃了,把他挑出来的统统吃掉。

    应该不会这么巧吧?结果等自己发现的时候,她居然已经下意识地做了两份,一份是加了胡萝卜的,一份是没加的。叹口气,写了张便签条:左边加了胡萝卜,右边的没加,喜欢的话我下次再做。

    这时候看到昨晚便签上自己随手翻译的句子:“心有灵犀!”

    下边又多了一行潇洒的字迹:“蓦然回首,我从未离开。”

    天哪,还能这样翻译?bendu see,因为一直站在身后,所以没看见么?

    黎漫把火炉关掉,盛了碗粥,自己把早饭吃了。本来想着能跟晨跑回来的“隔壁先生”打个招呼,看看时间差不多了,那先生还没回来,不打算等下去,上楼换衣服。

    等她下楼的时候,居然发现餐桌上的蛋已经被吃掉了,而且是两份都吃掉了,桌上是一张便条:“味道很好,谢谢。”

    今天仔细瞧了瞧,刚劲有力的字迹,一丝不苟的笔锋,起承转合相当到位,却透着潇洒飘逸,不像一个刚刚从国外回来的人。

    天灵,欧阳天灵。黎漫想起这么一个人,初中跟自己关系很好的一个男生,很会写毛笔字,那时候她生日,他还送了她一副字:萱草凌霜浥露香,祝君年年颜笑开。

    当时那家伙还把文房四宝搬到学校来,郑重其事地像表演一样写下那副字,送了黎漫,好不拉风!那是唯一一次黎漫闹出八卦绯闻的事件,可惜不到两个礼拜,大家就颓然地没有兴致了。

    至于为什么,黎漫自己也不明白,她总是被排除在八卦之外,从小到大,一向如此。

    黎漫洗掉盘子,耸耸肩,喃喃:“还有一份是婆婆的!怎么都吃掉了!”看来明天要做更大份一点才好,男人的食量果然不能小觑。

    那天下午,黎漫早早回了家,想着要能和“隔壁先生”碰上就好了,可惜“隔壁先生”那晚偏偏迟迟未归,等黎漫都睡得迷迷糊糊了,才隐约听到门外的走廊传来的响动。

    黎漫下了床,手还没碰到自己的门把,就又缩回来了。

    现在去敲门?跟他说只是想要打个招呼?或者问他明早想吃什么?说自己为了打这个招呼等到夜里将近十二点半还没睡?

    不是吧,黎漫,你脑袋里到底怎么想的?明早再早点起床,争取能“恰好”碰上他。

    可是黎漫第二天就后悔了,起的太早了。睡不着觉一大早起床浇花的婆婆,看到她一个人坐在客厅,早饭已经做好了摆在桌子上,正哈欠连天地看着书。

    冬天,早上六点,窗外还是漆黑一片,餐厅里没开空调,冷得让人直打哆嗦。

    “小漫漫,早啊!”

    “哦,婆婆,来吃早饭么?我刚做好,还热着呢。”

    老太太笑着坐下来,喝了一口梨子粥,清甜润肺,味道很好:“你这里面还加了什么?”

    “您真的是舌头够灵,干枇杷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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