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是件大事,往往很多陈年旧事会在这时候浮出水面,一些被遗忘的记忆,还有一些被掩埋的秘密。
黎漫呆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看着那一橱子的书还真是发愁。她一个早上都在把这些书分门别类放好,尽管她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去翻了,总之,舍不得丢掉。
对了,还有这么多日记本,她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写这么多出来。
自从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读过一本冰心写的《陶奇暑假日记》便也下决心写日记,一写就是这么多年。
开始会写的很详细,今天吃了什么,妈妈讲了句什么话,爷爷又讲了什么人生大道来,今天和同桌吵架了,今天没吃冰激凌,因为下决心要攒钱买那件衣服
黎漫一抬头,壁钟的指针已经指向中午十一点了!捧着自己的日记,不知不觉已经看了两个小时。那时候的日子,好怀念啊,吃一顿麦当劳就可以高兴好几天,一个小芝士蛋糕就让自己兴奋地老老实实画了画了几张素描。
那时候的幸福是简单的,很容易满足的日子是快乐的,可是,人又是什么时候变得越来越不知足呢?
骤然回首的时候才发现,拥有的越多就越烦恼。
“黎漫,想什么?”黎漫大门没关,叶静走进来就看她拿着自己的日记本愣愣地坐在地板上。
黎漫回神,抬眼发现凌远学长也来了,惊道:“额?凌远!你怎么也来了?”
叶静一蹦,跳到他身边,拉起他的手,撒娇道:“老公怎么可能忍心让自己的老婆干搬家这种又苦又累的活呢!”凌远只是一脸淡笑,眼神里满是宠溺地看着叶静。
准确的说,是黎漫先认识凌远的。那时候在大学,凌远是跟黎漫一个教授的手下的学长,偶尔一次被叶静撞见了,便开始厚着脸皮穷追不舍。缠着黎漫教她怎么做寿司,结果她实在是过于笨手笨脚了,黎漫觉得替她做来得比教她做更容易一些,干脆帮她做了一个学期的寿司。
黎漫和凌远单独下楼的时候,黎漫忍不住问他:“学长,当时你知道那寿司不是叶静做的时候,有没有生气?”
凌远噗嗤一笑:“我一开始就没觉得会是她自己做的,只不过当我知道是你做的之后稍微有点惊讶。”
“惊讶什么?”
“我以为是外面买的,做得太好了。不过后来也想想也对,也只有你能做出来了。你那时候是实验室的四个零传奇。”
“嗯?”
“你自己没听说?“
“没有。“
“就是每次用电子秤称量的时候,你几乎都能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四位。那时候我们男生都在说笑话,说你是没人敢要的,因为黎漫会要求你每次洗衣服的时候只到70000g的洗衣粉,你要是多了一丁点,你就等着跪搓衣板吧。”
“喂,你们在聊什么呢?”叶静搬着一箱子书下了楼,一把将箱子放在车上,就看到那车轮子顿时间憋下去一截。
黎漫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叶静,凌远只是微微笑着:“她力气很大的。”
黎漫嘴角一抽:“叶静,你果然是就是蓬蓬!”
“去你的!每次不要再跟我提那头野猪了!”
凌远笑得厉害,一把搂住叶静,戏谑道:“小野猪!”
“你们两个居然合伙来欺负我!”
“好了好了,别闹了。”凌远看着他已经被塞得满满登登的后备箱,开始发愁了:“看来要再来一趟了。”
“没关系,剩下的就用那头大力野猪就好了”黎漫此话一出叶静一下子从凌远怀里跳出来追着黎漫就开打。
“好猪不跟女斗!蓬蓬饶命!”黎漫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拿叶静开玩笑的机会。
叶静一生气抄起箱子里一本书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