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大厅,胡风左瞅右瞅,发现里面早已经布置得富丽堂皇,极尽隆重。
今天是中央大学xx级设计学院x班的同学聚会,为了让同学们都有个愉快的回忆,所以整个一楼都被马凯副市长包下来了。胡风可看到了,刚才,就在“皇朝”宾馆的大门口,几个“热烈庆祝中央大学xx级x班五周年聚会庆典”的大字,可是极为耀眼的。
胡风左顾右盼,看见大厅中央围了四个桌子,那儿正坐着二十来个意气风发的、年纪不过三十的年轻人,一边聊着天儿,一边啃着瓜子。不时传来的欢声笑语告诉胡风,这群人聊得十分开心。
“哟!大伙儿都来瞧瞧,这……这不是胡风么?!”
胡风刚走进这个大厅,才没走几步,已经有人发现了他的踪迹。一个人带着调笑的味道呼出声来,立刻便引起了无数的人侧目。当他们发现进来的人,居然是打从毕业以后,就一直没再见过面的胡风时,心中的惊讶可想而知。立刻便有人欢笑着向胡风招手,邀他过来一起坐。
看见这些家伙现在一个个衣着光鲜,满脸的荣光,脸上虽然依稀还带着当年大学时代的可爱笑容,却已经沉稳而成熟了许多。突然之间,胡风心中有点感慨,也有点激动。心中不禁微微动容。在这一瞬间,他才猛然间有种时光飞逝的感觉:真想不到啊想不到!时光飞逝,只一瞬间,自己已经毕业五六年了!而这群同学们,大多已经成家立业,有了各自的辉煌呢!
可不是,通过种种的渠道,胡风可是接到过不少的结婚与进房的请帖呢。
“老胡,给我到这儿来坐!都五六年没见你了,还不赶紧来和我聊聊你现在的生活!”就在胡风左顾右盼,与昔日同窗一一打着招呼的时候。突儿一个声音响起来。胡风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长了络腮胡子的家伙向他招招手,脸上带着真挚的笑容,要胡风坐到自己的身边来。
胡风一眼就看出他是谁了。这家伙名叫邓明,绰号大胡子,一个少数民族的兄弟,当年与胡风、车勇新,还有一个叫刘大庆的家伙同住一个寝室,与胡风更是上下铺的关系。邓明生性豪爽,肯为同学朋友出头,一次为了帮那个叫刘大庆的室友出头,还在学校弄了个记过处分。
胡风那时候就觉得,这是个值得深交的哥们儿!
“哈哈!我说是谁在喊我呢,原来是邓明啊!怎么?你小子还是一点儿也没变啊!不但还是以前一样的大嗓门,居然还留起了大胡子!”此时看见大明,胡风的心中,也涌起了无比欢喜的情感。他满脸的欢笑,走到邓明的身边,用力的锤了锤他的肌肉,发现还是以前那样的结实:“哈哈,是大明啊,你小子,怎么样?在大草原生活得还好么?”
“好啊!怎么不好?!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朝歌牧马,带着媳妇儿子策马飞奔,与天地融为一体,难道还能不好啊?!”邓明硬生生受了胡风这一拳,眼睛都笑成了月牙:“老胡啊,我可告诉你,要不是考虑你小子家业还在这里,我老早就把你拖到我那大草原去,要你整天陪着我饮山泉、喝露水,逍遥快活了!”
“是吗?”胡风听邓明说得神奇,心中还真有点喜欢。想那天地广阔,无拘无束,整日里只需策马高歌,草原畜牧,那管人生几何?心中既向往又迷恋。但想到自己的身份与任务,却只能微微一叹,又嬉皮笑脸的道:“你还别拉我去你那鸟不拉屎的地方。我听车勇新那家伙提起过。以前我们同寝室的刘大庆已经做了一个纯艺术家,专门画你们大草原的风景。他还说你把大庆关在了自家的茅坑里,整天就要他陪着你放羊牧马的……你说是不是?”
“这……”邓明听胡风提起当年的室友,刚才还满脸的笑容,突然间闪过了阴霾,似乎想起了什么极为痛苦的事情。
“唔?怎么了?”胡风眼尖,发现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