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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无不有自己的公益思想,并对公益事业作出开创xìng的贡献。也就是从17世纪中叶到18世纪70年代美国独立这一百年中,美国已经开始有了从早期的慈善救济发展而来的社会公益事业的雏形和一套思想。

    慈善事业的起源是贫富不均,其作用就是缓解这种不均所带来的痛苦(包括个人的和社会的),但不是均贫富,这是一开始就明确的。早期的一批慈善事业倡导者,对于如何更有效地达到目的的途径,有许多不同看法和做法,但思路大同小异,大体可以归纳如下:

    首先,对于社会的贫富不均,他们并不反对,认为这是上帝定的,人就是有优劣之分。那些处于社会上层的人是凭才能和努力达到的。但是一旦拥有了财富和荣誉,就有责任帮助不幸的“兄弟”,为改善社会作出贡献。按照温思罗普的说法,这也是上帝的旨意,他创造了富人,“不是为了让他们自己享福,而是为了体现造物主的光荣,并为了人类的共同福祉”①。社会调和是其实用的目的:温思罗普的理想社会是穷人不起来反对比他们生活优越的人,富人也不应漠视穷人。生活条件的不同应该使他们更加互相需要,关系更密切。他相信,贫富的差距固然明显,但全社会共同的命运更为重要。

    《财富的归宿》 第二部分美国独立前的公益事业先驱及其思想(2)

    半个世纪以后出现的英国贵族的叛逆者威廉宾,就其信仰而言,比清教徒更强调平等,因此桂格派又称“教友派”,但是他对贫富差距也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他与清教徒同样强调勤俭致富,同时强调财富必须用于造福社会,认为所有恶行中最坏的是守财奴。在他看来,“给予”本身就是一种享乐,是最好的自娱方式。②

    比以上两人影响更为深远的是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16631728)。此人因系“猎巫”(witch hunting) 运动的始作俑者而在美国历史上名声不好。这一劣迹掩盖了他对提倡科学和公益事业的贡献。马瑟出身于牧师和教育世家,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威望的牧师,也担任过哈佛大学校长。他本人12岁就毕业于哈佛大学,17岁正式当牧师,并是多产作家,其著作题材广阔,涉及自然科学、神学和社会lún理问题。在有些方面他表现激进,曾因支持接种牛痘而在当时遭到非议;在有的方面他又很保守,他率先写作关于警惕“妖巫”、保卫宗教纯洁xìng的文章而引发了成为美国历史污点的“猎巫”运动,尽管后来这样“扩大化”可能不是他的初衷。关于慈善公益事业,他出版过一部有名的文集,题为《行善》(Bonifacius),系统表述他的思想:所有的男女,不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某个团体的成员,都应持久地做有益于这个世界的事。他有一句名言:“如果有人问:‘一个人为何必须做好事?’我的回答是:‘这问题就不像是好人提的。’”③与上面两人一样,他认为行善首先是对上帝的义务,做得不好要受上帝惩罚。不过他坦率承认,这是利人利己的事。不但做好事本身带来快乐和荣誉,而且还可以延年益寿、事业成功。另外,与温思罗普和威廉宾一样,他认为行善是一种明智的政策,是一种温和而有效的对社会的控制。他相信社会上利益冲突带来的矛盾可以用虔诚的道德榜样、志愿工作和私人慈善行动来调和。他还倡导,对人进行物质帮助和拯救灵魂同样重要。这当然是典型的传教士思想。不过在实践中,马瑟在把慈善事业从私人行为发展到一种集体的事业上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他特别强调捐出去的钱要用得得当,主要要为接受者创造工作的机会,而不是培养懒汉。这一直是所有公益事业的原则,也是它与一般救灾济贫的不同之处。

    另一位先驱是富兰克林。他自己承认在思想上曾受马瑟的影响,但又比其先辈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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