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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的看着,一个浑身短衣,脚穿长靴,腰跨短剑的男子,飞快从身前闪过。

    不长时间。脚步声传远,直至消失无踪。

    李维一个跨步,就从角落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拍了下斗篷,重新回到之前的地方。

    很幸运,这次没有人再打扰他的搜索,时间流逝,五分钟过去了,李维重新直起腰身。

    “该死的,要是有灯就好了。”

    揉着发酸的眼睛,李维大感受不了,借着不强的月光找东西,真是太费眼睛了。

    不过,还好他有所收获,看着脚边的污水坑,李维笑了。

    在这个一直散发恶臭的污水坑边,有一个无比明显的脚印,湿润的泥土,将来人的痕迹,清晰的刻印了下来。

    用手比划了一下,李维在心中估摸出,这个脚印的长度大概在23厘米左右。

    “身高和脚长的比例,平均是7:1,也就是说,来人的大概身高,是脚长乘于7,也就是161厘米,算上中间的浮动值,来人的身高大概在1米60以上,1米70一下,这在白人中应该算是小个子了,感谢柯南君!!”

    作为一个从头到尾,看过700多集死神小学生的李维,对于这些侦探常识,可谓是记忆由新。

    “脚印之间步子跨的很大,距离均匀,很明显走的是直线,让我想想,这应该是一个青年人。”

    “脚印的后跟凹陷很深,脚掌前半段却很浅,这人走路应该是习惯性的挺胸收腹,身子骨很直,看来不是一般的普通人啊。”

    通过这些痕迹,在加上罗伯主教这个本地人的记忆,李维大概明白,来人身高1米6多,是个矮个子的青年人,同时看他的走姿,应该是附近低下团伙的一个小头目。

    毕竟罗马城的贫民区里,最多的就是这种家伙,不管他是小偷,或是强盗。而且也只有那些头目,才会刻意的端正走姿,保持对手下的威慑力。

    “呵呵!”李维轻笑了两声后,继续开始推理。

    弯下腰,有轻微洁癖的他,强忍着恶心,用手指放在脚印上,试了一下深浅程度。

    “脚印深两厘米左右。”

    得到结论的李维没有停止,而是用他自己的皮鞋,在这个脚印的旁边,很自然的又踩出了个脚印。

    “我的脚印深15厘米左右。”

    再次伸出手指测试的李维,又得到了自己脚印的深浅程度。

    “我自己的体重是60公斤,而那人的脚印比我深上四分之一,也就是他的体重大概比我重上25,那就是15公斤,15加上60呵呵,这人体重大概有75公斤啊!”

    最后得到结果的李维,将收集的全部线索结合在一起,来人的大概轮廓就已经清晰可见了。

    身高1米6多,体重75公斤,一个矮个子青年人,身份应该是附近犯罪团伙的小头目。

    年龄不好确定,但考虑到现在罗马城贫民区内的情况,不管他是小偷,还是强盗,或者劫匪,能够成为一个头目的人,必须年轻体壮。

    而在这公元1625年,全世界人的平均寿命,最多不超过50岁,这还是有很大的虚算,超过三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夫,体力开始衰弱。

    那这样一来,那人的年龄也就能大概确定了,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

    笑了笑,李维满意的直起身子,左右看了看已经没有更多可用的线索,于是索性就准备转身离去。

    只是在走之前,李维干了件事,那就是把他自己刚刚踩的脚印,给抹平了。

    ps:地狱发现,没有自己的电脑,想要一天两更还是太困难了。

    地狱是个手残,码字的速度,平均每小时一千字左右,加上白天没可能使用电脑,只能等着晚上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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