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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情敌

    秦默坐在长椅上翻着手机里的资料,一边沈卓云肆无忌惮地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像是一个大型挂件一样挂在秦默的身上,吸引了来来往往不少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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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默动了动肩,示意趴在自己身上的人起来:“走吧,去接机口。”

    沈卓云一脸懒洋洋的神色,却明显没什么兴致。原本秦默是提出要一个人来接机的,但是沈卓云能放他一个人去见一个潜在情敌,那才是出了鬼了。秦默也没在意,自己站起身来左右环顾了一下,往接机口的位置前行,没走几步,沈卓云自己就跟了上来。

    “我去见过赵渲了,”秦默站在接机口,等着一会汹涌的人流从这里出现,皱着眉同沈卓云闲聊,“他跟赵源好像不太对。”

    沈卓云闻言眯了眯眼:“怎么个不对法?”

    秦默静了片刻,才说:“赵源好像是被迫跟赵渲住在一起的,还有,当初赵渲真的是被那什么了?”

    “看当初赵源那样子,是假不了了。”沈卓云毫不在意,挑起一个笑来倒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要是你说的是真的,赵源那狼崽子就是栽在自己亲弟弟的手里了。”那热闹就大了,赵源这是养了一条披着羊皮的狼,还是硬生生把一条兔子逼成了狼?

    沈卓云看热闹不嫌乱子大,却丝毫没意识到,他才真正是那个披着人皮的禽兽。

    “赵渲说,我现在的证人还不够,我打算再去找沈晴一次。”秦默抿了抿嘴唇,想到了上次从沈晴那里回来对方的反应。“你跟我一起去么?”

    “沈晴开的gay吧,你一个人去,万一被人拐跑了怎么办?”沈卓云在他耳旁不满的抱怨,但好歹算是答应了。

    显然是最近这一阵肉吃饱了,人逢喜事精神爽,连这事都答应的干脆利落。可一想到最近沈卓云无节制的索取,秦默却觉得头疼。他自己在这方面的需求不大,之前二十多年的光棍汉也都挺自然而然的过来了,但沈卓云是龙精虎猛,活像几百年没吃过肉的兽类,这让秦默很是吃不消。

    “阿默!”

    老远传来一声生涩的中文,秦默抬头一看,正是自己等着的师弟安迪。

    安迪是混血儿,高鼻深目,五官立体,肤色白皙,有一双极漂亮的绿眼珠,颜色清澈,凑近了看会觉得瞳孔异常漂亮。浅棕色的发丝,脸上挂着微笑,却给人一种极随意风流的感觉。

    安迪上来就给了秦默一个熊抱:“你居然真的来接我了,我就知道,我们才是真爱!”

    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接机口刚出来的乘客不少人都盯了过来,安迪却似乎毫不在意,居然立马就单膝跪下了:“亲爱的秦默,在你离开我的没日没夜里,我都是如此的焦躁不安c辗转反侧,如果只有将灵魂出售给魔鬼才能换回你的眷顾,那我愿意永坠地狱——嘿!等等我!”

    安迪在秦默拔腿就走的一瞬间立马就反应过来了,瞬间站直身体勾住了秦默的脖子:“未免太无情了吧?”

    “我怎么不知道你汉语已经这么好了?”秦默寒着一张脸把他的手臂扯了下来,看着沈卓云的神色还算凑合,半松了口气。“你要吃什么?”

    “跟你在一起吃什么都可以,”安迪瞥了一眼沈卓云,却似乎是在明面上挑衅。“阿默,这是你的男朋友么?不是我说——你的品位真是”

    “那就去附近吃吧。”秦默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的话,扭头就直接走了,安迪的目光从秦默身上又滑到了沈卓云身上,摸了摸下巴,仿佛若有所思。

    点过餐后,秦默直接问道:“之前的恐吓信是怎么回事?”

    “我最近才回国,那应该叫堂哥?还是表哥?”安迪整个人都半趴在桌子上,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总之就是他,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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