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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是是!”胖子连忙点头:“是这我偶像,杨梦瑶”

    原来,这个叫杨梦瑶的女孩是当下最最炙手可热的一个歌星,号称少男杀手和玉女掌门,粉丝遍布全国各地,范阿彪虽然人不咋地,却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而他最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杨梦瑶。

    超级喜欢,都快神经病了。

    早在一个多月之前,范阿彪就听说杨梦瑶要在鸿海市举行一场大型的演唱会,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欣喜若狂,发了疯似的想要买到一张前排的演唱会门票,然后近距离一睹偶像的风采。

    可是,当他看到票价的时候,顿时就耷拉脑袋了,别说是前排的票价,就算是靠后座位的门票,都要好几千哎妈呀,这种价格,对于这个靠着偷自行车为生的胖子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天价。

    他买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错过这次演唱会,错过这次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吗?

    不!

    范阿彪下定决心,就算再怎么困难,也一定要买到门票。

    他没有其他来钱的道儿,也没有什么积蓄,唯一买到演唱会门票的办法好吧,还得偷!

    往常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范阿彪每隔几天才会作案一次。虽然他没念过几天书,却也懂得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道理。

    可是,这次为了能买到杨梦瑶演唱会的前排门票,他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连着三天,范阿彪疯狂作案一百多次,把一个好端端的浅草鸀阁小区闹了个鸡飞狗跳,结果,就在他第四天晚上准备作案的时候,被人给堵了个正着,十几个早就埋伏在那里的大小伙子冲了出来,不由分说把他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脸都踹肿了,然后又把他捆起来送到派出所。

    幸亏,派出所里有个警察是范阿彪邻居的妹夫的弟弟的小学同学,说他金额不大对他网开一面,不然的话,现在他已经在监狱里吃牢饭了。

    可即使这样,他也在里面关了半个多月,而且所有非法所得都被没收了。

    等他从里面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颓了。

    现在兜里满打满算就只有十几块钱,别说是演唱会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最后一排也买不起啊!

    忽然,范阿彪灵机一动,想起了一件事情。

    当初在街上混的时候,有个前辈曾经教过他偷汽车的本事,他也曾经练习过,只是因为汽车这东西太值钱了,他当时只敢开锁,却不敢偷。

    可现在么

    “嘿!”

    范阿彪一拍自己的大腿:“对啊,要是弄个汽车卖了,别说是一张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十张也能买得起啊,对,就这么办了!”

    打定了主意之后,又经过踩点儿,最后他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范无病这辆n手的金杯面包车上。

    这车足够破,防盗措施肯定不怎么完善,好偷,成功率高。而且,跟那些好车相比,这破车肯定也不值钱,就算失手被抓了,罪过也能小点儿够买门票就行了,太多的,范阿彪不贪。

    只是,也算他倒霉,要是早点动手的话,范无病正在梁正道家里吓唬人呢,他没准儿就成功了,可好死不死的,非得等到大半夜里才动手,结果直接就被范无病给抓了个正着。

    “又是个追星的脑残粉儿”

    范无病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他是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高智商僵尸,可是对于这些脑残粉儿的狂热行为,他还是表示深深的不理解。

    追星有追跳河的,也有逼死亲爹的,更有卖血卖肾卖眼角膜的,现在又多了个偷汽车的

    范无病真想好好问问这些人,你们这样发了疯似的追星,能得到什么?你们这么做,难道那些所谓的明星就把你们当自己亲戚了?我靠,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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